随着纪检监察制度改革的深入,运用数字技术成为提高监督治理质量和效率的关键手段。 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深化信息化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察效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市纪委通过“微观监察”信息平台,对农村“三事三会”进行导入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监管数据模型,有效排查廉政风险漏洞。 江苏省张家港市将信息化建设成果嵌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通过预警功能纠正公务用车违规使用问题。
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坚持数字化监管理念,深化利用数字化平台进行基层治理,精准捕捉、分析、判断问题线索,提高数字化监管速度和准确性。 **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建设了电子数据智能化综合分析室,通过数据碰撞比对精准发现问题,提高基层监管质量和效率。 重庆市长寿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升级了政治生态评价智能化系统,为精准监管提供直观参考。
为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业务与现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要协同推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国家大国”,找准数字监管的切入点和重点,用数字技术确保党的二十大重大决策部署行之有效。 同时,要聚焦政策落实,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核心业务数字化,构建智慧监管格局。 此外,还要坚持将监管门槛向前推进,紧紧抓住电力运行重点问题和社会关注、公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构建全过程、全链条、全天候的电力运行监管机制。
提升数字化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也是关键环节。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把深化机制和制度创新与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构建全面有效覆盖的电力运行大数据监管平台,打通“信息孤岛”,破除“数据壁垒”。 同时,加强对监管领域权力事项、行使过程、行使权利依据的研究分析,构建大数据监管预警模型,精准发现隐患。
释放治理的协同效应,是数字赋能的最终目标。 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大数据监管发现的预警问题的分析评估,建立闭环管理机制,促进预警问题精准高效处置。 同时,要深化案例运用,推进改革、建设、治理,统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问题专项整治。 坚持举个例子。
3.标本兼治,标本兼治,紧紧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形成依制度管人、管事、依托信息监管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大数据监管融合效应向治理效能转化。
总之,数字赋能已成为提升智慧监管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 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坚持制度集成、协同高效,构建贯穿全过程、全要素的数字化纪检监察体系。 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智慧监管、实效化,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