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流亡的女囚犯来回跋涉千里,官员们为什么要争相押送?社会真相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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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古装剧的读者应该知道,古代有很多种刑罚,虽然不如现代刑罚那么人道,反而更容易折磨犯人,达到震撼的效果,这是对灵魂和肉体的双向折磨。 因此,按照这个逻辑,古代的许多惩罚主要是为了在精神上压垮罪犯,使他/她能够成功"生不了,死不死"尤其是流放,对人们来说,是身心最痛苦的惩罚。
据史料记载,流亡最早起源于宗族社会末期,当时尧帝将公公流放到幽州。 随着历史的发展,法律制度日趋完善,在隋唐时期,流亡被正式纳入刑法。 有人可能会说,流放并不比死刑好多少。 这在今天看来可能并不痛苦,但在古代,这是对罪犯最可怕的惩罚之一。 即使是那些在古代被判处流放的人,也宁愿死刑也不愿流放。
罪犯被流放的地方因朝代而异,但通常位于偏远和荒凉的地方。 例如,在宋代,罪犯大多被流放到广东和海南省;在清代,大部分罪犯被流放到山海关外的东北地区;费隆人被流放到宁古塔。 当流亡的罪犯到达目的地时,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保卫边境,要么开垦荒野,但无论他们选择哪条路,他们都生活在可怕的困境中。 由于古代的交通不像现在这样发达,所有被流放的囚犯都不得不带着铁链步行数千公里,遭受巨大的痛苦。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罪犯在得知自己被判处流放后,决定自杀的原因,他们知道流放意味着他们只能在偏远的地方度过余生,他们将遭受无尽的身心折磨,结束自己的生命总比这样生活要好。
但令人惊讶的是,老法官们如此热衷于陪伴被驱逐出境的囚犯,尤其是女性囚犯。 从古装剧中不难看出,即使有一辆好的囚车,**在押送犯人的时候,**也要一直跟在后面,送犯人去监狱,**也必须原路返回。 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是交通便利的现代人,也怕没有人愿意做这样的苦差事,那么法官为什么要费尽心思押解被驱逐出境的囚犯呢?紫苑认为,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押解囚犯比普通工作更舒适。 在清代,文官不属于官制,他们属于所谓的"编外"编外人员。 因此,他们在**部门的地位并不高。 他们不仅工作过度,工资过低,而且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他们每天要早起晚归,还要参加上法庭、审讯、处决、抓犯人等活动,还要在衙门里为师傅执行任务。 毕竟皇帝远在天地,没人管,一切都在掌控之中,工资还发,那为什么不做呢?
其次,试用期人员可以赚到比正常工资更多的钱。 我们知道,大多数被驱逐出境的人都是犯有严重罪行的重罪犯的家庭成员,他们的家庭并不富裕。 为了防止法官故意为被驱逐的犯人制造麻烦,犯人家属自然会用大笔金钱贿赂法官,让他们对被驱逐的犯人多一些照顾。 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社会现实。 法官的薪水并不高,因为他们是由省或县长自掏腰包支付的,囚犯家属的工资远远超过他们在法官办公室一年的收入。 尤其是女犯的家属,为了防止女犯在路上受到穴居人的骚扰,往往会多发红包,让穴居人更有动力护送女犯。
第三,陪着流亡犯人其实比出差更舒服。 如今,陪着流放犯的***们,都是出差,当然,所有的费用都由财务承担,**也可以趁着这个机会吃得好点。 此外,流亡者大多有钱有势,他们无法忍受流放的痛苦,因此他们的家人经常为他们提供战车、马匹和仆人,以确保他们在旅途中不会受到折磨。 于是,随行的**自然跟着犯人享受恩惠,可以乘坐马车往返监狱。 相比之下,押解流放犯人的利大于弊,**押送犯人自然是幸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