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很多人在羁押期间,已经下了一审判决,在是否上诉上有些纠结,那么什么最划算呢?今天,我将结合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谈谈我的分析。
1.确实有犯罪行为。
1、客观被动地等待申诉结束。
在很多帮派犯罪案件中,即使自己不上诉,也要等到上诉期结束(几个月不等)到上诉期结束。
2.实施单独的犯罪。
一审判决后,如3年6个月,此时建议服从判决,尽快入狱服刑。 因为如果你确实有罪,如果再上诉,就要等上几个月,二审维持原判的概率非常大,改判的概率非常小。 因为入狱,前两个月(监狱教育期间)还是不计分,如果在看守所呆了四个月,剩下的刑期还剩下3年零2个月。 监狱分为2个月,剩余刑期为3年,此时进入计分期,但不是,进入计分期就能得100分,如果违反规定,劳动任务无法完成,一个月内可能得不到100分, 就像我之前说的,600分之后,你只能申请一次行政奖励和表彰,所以你越早进监狱,除了一些客观因素(需要遵守规章制度),你可以尽快得分达到3个表扬,那么你就可以成功减刑一次,浪费几个月的上诉时间, 总时间长短确定,如何缩短,一目了然。
2. 无罪。 如果聘请的律师在无罪或辩解过分等情况下也作出无罪辩护,那么二审改判还是有希望的,山东聊城侮辱母亲案就是好案。 这时候,建议在法律公平正义的道路上打一次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