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一个大家庭。 2024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定期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工作。 继续做好巩固创建、提质成果,完善政策机制,加大引导力度,努力推动创建示范省由“数量领先”向“示范引领”转变。
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青海民族团结感人人物”评选宣传活动,评选出2024年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以来涌现的典型人物和突出事迹,营造全民共创、共建、共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的浓厚氛围。 青海石榴籽之家微信、抖音、快手等开通,为各部门创建提供交流平台。 在全市和州交通要道、商场、车站、广场等广泛设置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志,投资建设全省首个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公园。 继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挖掘青海历史上各民族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和生动事迹,组织编纂《青海省各民族交流交流经典故事集》。
完善机制,提高创作工作质量。 根据国家民委新修订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结合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 稳步推进全省示范区示范单位评价命名工作,经省级评审评估确定,全省全国7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全省40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
深入开展“十项行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流、全面交流、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对口援济机制作用,积极争取省市资金援青,促进涉藏六州各民族交流、交流、融合。 继续开展城市少数民族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流入、流出地协调机制,指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不断优化社区公共服务要素供给,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完善政策措施,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族群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推动构建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发展环境。
青海**“ 2023 年 12 月 31 日第 1 版:重要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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