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已成为绝大多数司机的共识
但有些人对酒后驾车有一点误区
也有一些人有侥幸心理
濒临违法
来回
相反
做
桌子。 件
一
11月26日05:00左右,邯郸交巡警支队从泰派出的一大群民警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司机在等红灯时睡着了。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只看到一辆白色轿车,车内没有司机。 了解后得知,该车司机可能喝了酒。 为了保证司机的安全,民警开始四处寻找车上的司机。
民警看到一名男子走在离白色汽车不远的人行道上。 警察上前问他是否在开车白色汽车是你的吗?这名男子告诉警方,他没有开车,车停在家里。 警察说出车牌号,再次询问那辆白色汽车是不是他的车该男子承认这辆车是他自己的,但表示他代表司机驾驶,并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 随即,警方调来沿路**的公众监控,确认该白色轿车为该男子驾驶。 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174mg 100ml,怀疑醉酒驾驶机动车。
于是,民警带领该男子到医院验血,验血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20845mg 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警方对该男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目前,该案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相反
做
桌子。
件
二. 二.第二
11月23日21时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林张大队民警在建安路与诸明街交叉口进行夜巡行动时,一名司机见警后掉头试图驾车逃离现场。 经警方讯问得知,司机喝了一杯半酒,民警立即对司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司机呼气时试图假装吹气通过测试,但被警方认可,最后配合警方在呼气时进行酒精测试, 检测结果为24mg 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警方依法对黄某司机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2000元,在驾驶证上记12分,并吊销其6个月。
酒后驾车有害且代价高昂不要冒险,藐视法律
切记开车时不要喝酒,酒后也不要开车!
编辑:于明超 供稿:丛泰一旅、临张旅 编辑:傅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