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该决定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
修改《慈善法》的意义何在?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石红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修改《慈善法》是更好地适应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慈善社会氛围的客观需要。 石红表示,慈善事业是一项全国性的事业,必须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
石宏表示,修订《慈善法》是为了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慈善文化的精神内涵,总结和吸收中国特色慈善事业的实践经验和教训,将已有的慈善理念、慈善行为、慈善制度、慈善模式、慈善理念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慈善理念相融合。将慈善经验提升为国家慈善事业的顶层制度设计,着力解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问题,探索符合中国现实和时代要求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和制度设计,推动法治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慈善事业发展。
《慈善法》的修订对完善促进措施、进一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作出了规定:进一步强化**及其部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责任;完善优惠政策规定,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优化慈善组织认定程序,降低公开募捐资格申请要求,进一步激发慈善组织活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慈善事业;鼓励国际慈善交流与合作。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规范运作,是促进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石红表示,修订《慈善法》从积极引导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慈善活动运作的相关规定:要求慈善组织报送“募捐费用”和“与境外组织或个人合作”;完善合作公开募捐制度,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其合作伙伴进行评估,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在募捐计划中注明其合作伙伴的相关信息,对合作伙伴的相关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等;明确慈善捐赠和慈善信托受益人的认定原则;授权有关部门制定慈善组织募捐费用、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标准要求募捐活动或慈善项目在募捐活动结束、项目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结束后3个月内全面彻底披露。
《慈善法》的修订还增加了关于应急慈善的专门章节,以系统规范应急响应中的慈善活动:规定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快速救援时,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员依法建立协调机制。 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提供需求信息;鼓励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因应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及时拨付或者使用募集资金、物资,并公开募集资金、物资的收拨使用情况;在紧急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前无法完成募捐方案备案的,允许在募捐活动开始后1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要求基层组织为紧急慈善资金和物资的发放和交付提供便利和帮助。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在线求助现象日益增多,相关网络服务平台呈现出规模化发展,在帮助大病患者筹集医疗费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乱象。
石红表示,《慈善法》的修订,综合了各方意见,在补充条文中增加了相关内容:一方面规定,个人因家庭经济困难、疾病等原因向社会求助,要求求助人和信息发布者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不得以捏造、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救助;另一方面,明确要求从事个人救助网络服务的平台,应当由民政部门指定,核实通过其提供的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在谈到需要做些什么来确保法律的实施时,石宏表示,要及时制定配套规定,相关部门需要根据修改后的内容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确保与慈善法的规定保持一致。
记者 李瑞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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