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
主持人朱丹近日在节目中透露,多年前,一位朋友因经济问题需要借钱,想让她作为见证人签字,好友送了一张白纸让她签字,出于信任签下了她的名字,才发现她混淆了证人和担保人的身份, 而在白纸上签字的举动,让她终于用尽了所有的积蓄来偿还朋友的债务,虽然她起诉了朋友并胜诉,但朋友宣布破产,最后自己承担了所有的债务。
[韩吉律师]。
首先,证人和担保人之间有一个本质的区别:
保证人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代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保证人。
在法律上,证人是叙述或证实他实际看到的东西的人;在公务出庭作证的人(例如,在处理或处决罪犯时)不承担该实体的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诉讼提供证据”。 朱丹签完名字后,没有有效证据证明自己不知道文件内容,也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对方有恶意欺骗,不得不承担不利后果。 从朱丹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她在朋友的误导下签订了保证人合同,最后在朋友无力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了担保人的责任。
【韩吉律师提醒】。
1. 切勿在白纸上签名。 当他人提供空白纸或空白合同要求签字时,特别是涉及贷款、投资、担保等时,可能会产生各种风险,应拒绝签字。
2.当确实需要签署文件时,请务必在签名旁边注明签名的目的。 并且不要在签名附近留太多空白,以免被对方添加到对您不利的内容中,并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文件说明签名的目的,提供签署文件的副本,如果条件允许,您可以在签名时进行录音或录像。
法律条文链接:《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条、收据、借条等债权证明、借款合同上签名、盖章,未注明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其他事实不能推定为保证人的, 贷款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