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论这个问题,其实就是在回答:物业被取缔后,谁来做物业生意?
首先,社区相当于一个微型城市,必须做好绿化道路、清扫排污、水电、消防、工程维护等公共事务,尤其是现在现代社区与以往的单元房改造完全不同。
其次,要么社区自己做,要么由一等管理,显然后者是不可能的,毕竟因为第一管理,成本高,效率低,机构臃肿而取消了。
看来小区只能自己做,所以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外包给物业,另一种是雇人自己做。 如果自己动手,下一步就是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招聘项目经理,招聘其他岗位的人;需要与许多外包项目公司打交道。
那么,权衡来了,谁来为所有这些时间和精力的机会成本负责?
如果是休闲人群较多的社区,比如老年退休人员较多的社区,或者是安置房社区,可能有人愿意承担这个机会成本;此外,一些老旧社区也可以在没有复杂设备设施的情况下管理自己的物业,机会成本不大。
但如果是比较高端的楼盘,忙着赚钱创业,他们宁愿花钱买机会成本,也不愿自己管理物业;换句话说,拥有大量年轻人和长途通勤的社区没有精力和意愿来支付这些机会成本此外,那些管理不善的社区,例如无法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质量低下等,即使他们愿意自己动手,也可能比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更昂贵。
所以,不同的社区有不同的需求,我们不能用一刀切的模式来看待这个问题,房产的存在就是因为有这样的需求,虽然家里不会雇佣保姆,但会有家政就业。
但是,市场是一场博弈,如果物业公司服务差,机会成本相对较小,更多的社区会禁止物业;市场还在动态发展,如果市场上有很多优质的一流商家,比如人才服务、工程建设、设施维护等,那么越来越多的社区会管理自己的物业,因为从市场上购买更公平、更方便。
由此可见,是否取缔房产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要尊重市场的这只看不见的手,各个基层部门不应该出于自身需要而强迫社区认养房产,尽管房产通常习惯性地为社区或街道做很多事情。
把这个选择的权力还给社区本身,信任业主,相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