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人民的名义》的人都知道,易学习同志在部门级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因为没有得到立春书记的认可,老毅没有像往常一样被提拔到下一个岗位,即使他干得不错。
可以看出,在体制内阻止一个人升职还是很容易的,但另一方面,要提拔一个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尤其是对于跳级的晋升来说,就更难了,因为资历还是主流,是多年来形成的成熟公平的模式。
大家能接受的是正常的晋升过程,否则会引起各方的强烈质疑,尤其是原来的下属都成了上级,这让人在心理上和相处方式上,局部都会出现动荡。
无一例外,任何一个副部门级领导都想走得更远,从而拥有更大的权力,以便更好地实践他的一些执政思想,如果他本来包里的东西被空降的人截获,必然会滋生对抗心态。
1、有没有违反直升大殿的情况?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主科晋升为主科,中间有副科室,公务员职级每跃升一分,至少要两年到下一级,升到主科室为副科室三年。
如果考核优秀,可以减少半年,也就是说至少两年半,这是基本常识,大家都这么认为,甚至一些基层地方也会增加晋升码,尤其是对等级的限制。
但是,如果有正常通道,就会有绿色通道,也就是说,《公务员法》的“特例晋升”是一个缺口,至于最终使用,需要通过地方级城市出台的政策来细化,使其符合程序。
2、是否有切实可行的本地方案。
山东省在《关于鼓励干部承担责任创业的意见》中提出了许多鼓励责任的措施,其中说得最多的就是晋升晋升。
浙江省在《关于鼓励干部创业治官不作为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奖惩要严,不能一味蜻蜓,要实实在在。
江西省在《关于支持、保护和鼓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担当的意见》中明确,要强化以实绩、考核结果为用人干部的“接力棒”作用,这也是创新。
以上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创业、成绩突出、在下一级党政主要岗位上特别突出的干部,可以直接晋升到上一级党政主体岗位。
3、有没有实际案例?
比如,北京大学教师、系级干部黄贵田直接晋升为山西大学党委副书记,系级岗位。
只能说,十年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案例只有一次,更何况只能发生在事业单位,而在行政体制中,这样提拔人是不合适的,行政体制本来的用人布局更看重经验和经验。
而且,这样的操作,必然会引来各方的持续关注,就像当年的黄先生一样,他需要把一切都解释清楚,然后公众才会知道是这样! 兴奋过后,这件事很快就消失了。
再比如,今年上海交通大学二级学院院长赴华南农业大学担任党委副书记,也就是校长。
同样在今年7月,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高翔空降到浙江工业大学担任校长。 再比如,去年8月,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书记俞妙杰空降到辽宁大学担任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