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个独生女继承了2亿遗产后“离婚”了!近日,这则消息引发了全民热议,一度冲上了热搜的第一名!
据《上海法制报》报道:上海女子康璐(化名)家境豪门,28岁成为外资公司董事,在被暴力追求半年后与男友步入婚姻殿堂。
噩耗突然袭来,康禄的父母在一次旅行中因车祸去世,留下了价值约2亿元的遗产:包括上海的9处房产和商铺,10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
不可预知的。 康璐遭遇重大事故后不久,丈夫居然以性格不合为由起诉离婚,并明确表示要分割康璐父母留下的一半遗产。
网友对此争吵不休,多数人认为这种行为等同于“抢劫”!康禄本人也表示:他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爷爷奶奶和外祖父母都去世了,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父母的所有遗产自然应该由他自己继承。
不少网友纷纷讨论:这不就是现实版的消失的她吗?
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法院外,康璐问丈夫:“你为什么要分我父母留给我的遗产?
对方一字一句地回答:“为什么?我们的结婚证!”
这听起来很离谱,但有一条法律可以遵循。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如果子女结婚,除非另有约定,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
辛苦工作了一辈子,他的财产被第三者瓜分,孩子“伤心毁了”,相信世界上没有一个父母愿意看到。
那么,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只把你的财产给你的孩子呢?
我们来看一下《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或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除外。
如果父母事先立下遗嘱,并在遗嘱中约定只有一个子女继承财产,则该财产不会被归类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如果发生婚姻变更,子女将不予分割。
正是因为缺少了“立遗嘱”这一关键环节,康禄父母的财产在他去世后成为康禄夫妻的共同财产,康禄的丈夫在离婚时索要了一半,这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脚的,但在法律上是依附的。 据**报导,康璐后来与该男子协商调解,该男子在收到一小部分财产后撤回了诉讼。
像康禄这样的独生子女家庭很多,类似的离婚、继承纠纷势必会越来越普遍。 为了避免悲剧发生,强烈建议家长通过提前计划来明确其财产的所有权!
婚姻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人生的一件大事。
当你遇到对的人时,你会拥有幸福的生活,反之亦然。
面对不确定的风险,难免想到保险。
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工具,通过巧妙地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安排在保单中,可以在婚姻风险隔离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通过保险隔离婚姻风险,关键是要避免个人财产成为共同财产。
主要有三种类型:
1.父母财产保全。
父母为子女购买高危疾保险和医疗保险。
赔偿金的接受者是儿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因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金或赔偿金,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为自己购买高额终身人寿保险。
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将已故受益人指定为子女,当父母在世时,保单的控制权掌握在父母手中。 父母去世后,子女作为受益人领取的死亡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无需担心关系破裂时被分割。
父母为子女购买年金保险。
父母为保单持有人,子女为受保人及年金领取人,指定身故受益人为父母或子女的子女。
保单的现金价值属于父母,子女离婚时无需分割财产。 每年收到的年金让孩子们拥有稳定的现金流。
2.个人婚前财产保全。
无论哪种保险类型,婚前投保并支付所有保费显然是个人财产,不会造成婚后混居。 这和买房一样,如果婚后继续还款,通常算是共同财产。
如果缴费期延长到结婚,最好用个人财产来支付保险费,可以在婚前准备单独的银行卡,存入婚前财产,婚后才取出,不要流入,父母转账到卡上,转账备注上注明钱只转给孩子xxx(姓名), 与TA的配偶无关。
3.婚后资产保全。
婚后工作所得和生产经营投资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严格来说婚后没有资产保全的概念,实质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
如果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保单,离婚时需要平分现金价值,可以选择退保55%或不退保,协商补偿另一半的保费或保单现价。
这时候,你可以考虑为未成年子女多买一些保险,涉及子女人身权益的保单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需要分割的可能性较小。
很多人可能会说:婚姻是一个家庭,为什么还要算得这么清楚?
但人生终究不是美好的童话,人的心也未必能换人的心!
在进入婚姻之前,请期待最好的情况,并为最坏的情况做好准备。
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以有尊严地分手,避免陷入“空人空虚、拔刀相见”的境地。
这和买保险一样,希望你永远不需要它,但如果你使用它,它可以帮助你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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