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第五次全国普查登记的公告
根据《市**关于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习政发2024年第4号)部署部署安排,我市将于2024年1月至4月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普查时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期间数据为2024年度数据。 2024年1月至4月期间,普查员将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员证进行普查登记。
2. 人口普查对象:全市从事二、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三、普查主要内容:基本信息、组织架构、员工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等。
四、普查方法:在全面盘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综合调查,对个体户进行抽样调查,对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和个体户准备与经济普查有关的相关原材料和相关经营证明, 如财务会计、统计和企业会计,并积极配合普查人员准确收集相关信息。对拒绝、阻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者虚报、隐瞒、不报普查资料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严重违法企业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企业。 并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中公示。
六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应当对普查对象信息严格保密,有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但作为统计执法的依据除外。
七普查机构或者普查人员违法或者损害普查主体利益的,应当及时向无锡市普查总局或者当地普查机构报告。 无锡市办公厅联系方式**-81823750(业务咨询-81823745(违法举报)。
各市(县)区均已向办公厅咨询**:
江阴市 0510-86862598 宜兴市 0510-87986629 梁溪区 0510-83158931 西山区 0510-88702659 惠山区 0510-83598213 滨湖区 0510-81178992 新吴区 0510-81890638 经开区 0510-80580075
特此公告。 无锡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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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我们期待您的支持与合作。
*:无锡统计局、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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