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12月11日电(全**记者王志芳 通讯员刘志新)“相关”可以拿到廉租房,但必须先交纳预付款费、抽签费、装修定金和“打点费”......在这种情况下,你会相信吗!今天,记者从郴州市素县区检察院获悉,朱某女子以此方式诈骗25人,涉案金额67万余元。
2024年11月,受害人庞某想申请廉租房,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 朱某表示,他有关系申请廉租房,并承诺年底分房,双方也就此签订了协议。
之后,朱某以预付款、彩票费、装修定金等名义向庞某转账11600元。 几个月后,庞某发现申请廉租房无望,于是向朱某索要退款。 朱某因为种种原因,一次又一次地拖延。 庞在意识到自己被骗后报了警。
经过调查,2024年,朱某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廉租房申请手续时了解到申请流程,想到“帮人帮人”申请廉租房获取福利。 2024年至2024年,朱某以帮忙申请廉租房为借口,收受陈某、曹某等25人的钱款,通过假带人看房、随意承诺交付日期、伪造聊天记录等手段,骗取67万余元。 收到钱后,她既没有帮任何人申请廉租房,也没有按照约定获得全额退款,直到东窗事件。
最终,郴州市素县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朱某,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回朱某违法所得67万余元,返还受害人。
提醒
申请“廉租房”时,不要相信“相关住户”。
廉租房和公租房均属于社保住房,申请、审核、租金分配等程序由相应制度规范。 申请人必须如实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不要相信各种“相关户”和“中介”。 如果遇到这样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向房安部门报告或直接拨打110报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