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非标”房地产法专家、岳湾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律师张茂荣
温馨提示:鉴于敏感情况和本账号部分推文的尖锐评论,有可能不会被推荐或删除,请关注、加星标、点赞、观看,以免错过。**》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历史违法建筑”使用权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可以强制执行!最后一条推文“最新!深圳法院:不受理“历史违法建筑”使用权和租金收入纠纷!笔者披露,深圳法院倾向于完全禁止小产权诉讼,认为违法建筑物使用权可以独立于所有权而存在并产生价值,因为它不涉及所有权的合法性,因此争议应在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内。
为了支持这一观点,笔者检索了中国裁判网,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以下案例,并进行了分享,希望裁判违法建筑使用权纠纷的法官能看到。
裁判文书:深圳市坦头有限公司、江祖星等外人对其他民事裁定执行异议
判例号:(2021)最高法民申第4448号、第4449号。
裁判时间:2024年07.27
基本案情:
涉案房产,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第四工业区的厂房、宿舍、办公楼,于2024年12月被檀头公司申报为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实际占用人为葛永华。
2024年,因葛永华的外债,涉案房产使用权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拍卖,檀头公司对外人强制执行提出异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意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日知一1078号《执行裁定书》认为,被执行人葛永华有权使用该财产。 虽然局外人(指潭头公司,下同)是涉案财产所占用土地的权利人,但被执行人葛永华通过***的解释,已经支付了土地使用价款,本案只是在土地使用期限范围内拍卖涉案财产使用权, 不是被拍卖财产的权属,也不存在局外人所称的“违法建筑”法院执行行为的合法化问题,拍卖并未损害局外人的合法权益,局外人要求暂停执行涉案房产并无事实法律依据, 本院不予支持。
檀头公司不服,提起强制执行之诉,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03民初8号一审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2020)粤民终3246号驳回。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取缔“历史违法建筑”诉讼趋势明显!
最高法院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2021)醉高发民申第4448号、4449号《深圳市探头有限公司江祖星等关于外人执行异议的民事裁定》认为:
关于原判适用法律是否错误的问题。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第三人葛永华使用涉案房产为由,作出强制拍卖的执行裁定使用权。但是,Tantou公司的索赔确认,该建筑物所在的土地属于Tantou公司,这与上述裁定的执行标的无关。 在本案中,被强制执行的是有关建筑物使用权它不是建筑物的物权,“房舍融为一体,房屋随处而动”的处置原则不适用。 因此,原判决驳回檀头公司确认涉案土地归其所有诉讼并无不当。
关于涉案建筑物权利权属问题。 2024年9月,潭头村委会、潭头公司与泉明签订了《土地使用协议》,同意将涉案土地提供给泉明使用。 可以看出,在合同期内,涉案建筑物使用权它不归Tantou公司所有。 因此,执行裁定对涉案建筑物进行处理使用权不会改变建筑物的所有权,也不会损害坦头公司的合法权益。
2024年12月,潭头公司宣告涉案建筑物为历史违法建筑,但行政机关并未确认涉案建筑物的权属,潭头公司并未变更涉案建筑物的登记。 因此,该声明并未证明涉案建筑物归潭头公司所有,也不影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建筑物的责任使用权的处置。 涉案建筑物未登记在潭头公司名下的案件中,潭头公司不享有排除对涉案建筑物执行的权利,一审法院有权对涉案建筑物进行强制执行使用权处理掉它。
因此,原裁定驳回了潭头公司要求确认涉案土地归其所有的诉讼请求,认为潭头公司不享有对涉案建筑物排除执行的民事权利,适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当。
根据相关法律文件——(2011)申中发汇字第9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案的执行财产为深圳市梵兴投资发展公司历史违法建设葛永华的租金,不涉及本案
本案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深圳“历史违法建筑”的租金收入与该建筑的违法行为无关,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历史违章建筑”应**管理!**别担心我,别找我!
张茂荣律师:不要以“双重标准”对待深圳“历史违法建筑”!
1、本案中,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一致认为深圳市历史违法建筑的使用权与产权(权属)无关,使用权和租金收入的行使不需要考虑实际产权人, 并据此驳回坦头公司作为涉案历史违法建筑业主提出的执行异议
2.对比上一篇文章《最新!深圳法院:不受理“历史违法建筑”使用权和租金收入纠纷!2024年11月2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使用权来源于所有权,使用权与租金收入分割要求实质上是相关产权确权分割”为由,驳回历史违法建筑使用权和租金收入纠纷诉讼。 不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范围”。
3、在执行时,可以与产权违法行为相分离,承认历史违法建筑使用权和租金收入的独立性,拍卖执行;当发生纠纷时,使用权来源于所有权,所有权是非法的,使用权甚至租金收入都不合法,不会被审判,妥妥的“双重标准”!
4、不被接受,当事人只能自己解决,只有阻挠不懈怠,只会积累更多的社会矛盾,造成不稳定。 深圳历史违章建设占深圳住房市场50%以上,使用权纠纷客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