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有一位初出茅庐的歌星,当他的视力火了,病重时,当他还在ICU等待奇迹时,很多**已经在病房外写了一份“死亡草稿”,期待着在生命线为零的时候发出这个轰动的消息。
已故歌手的名字叫姚贝娜。
然而,5年后,在它现在发展起来的那一年,这样的事情又发生了!
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人,每个人都可以想成为网红。 在我们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周海美病倒后,她病危的消息立即在网络上发布。
虽然最后,正如这些泄密者所说,周海美最终还是去世了。 但这样的真相,却让更多的围观者不寒而栗!
现在广播新闻有底线吗?”
就算是大明星的个人信息也可以泄露,但是我们的呢?”
泄密者可能会被处以巨额罚款!
著名女演员周海美于2024年12月11日去世,享年57岁。 据报道,疑似周海美的电子病历于12日泄露,病历显示是北京市顺义区一家医院。
目前,医院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证实,流传的病历属实,医院也在调查病历是如何泄露的,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表示,已关注情况,正在介入调查。
经查,12月11日,傅某某(男,36岁)利用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将患者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炫耀,导致信息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顺义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傅某某进行行政拘留。
法律责任是什么?
那么,那些故意泄露患者病历的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是民事责任。
有人会说:死者已经去世了,她还能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吗?
虽然《民法典》第994条明确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身体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无配偶、子女,父母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死者的名誉、肖像、姓名、荣誉称号等权利不会随着死亡而完全消失,而是可以由其近亲属维护,这不仅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生者利益的保护。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身体、骨骼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
总之,在法治社会中,人死后的尊严和利益仍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至于周海妹之前的著作权作品,在她去世后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自作者去世之日起至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计算。 作者生前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