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兄弟争夺权利、自相残杀屡见不鲜,但几千年来在诗歌中流传的却是曹丕和曹志。
在一首诗《七步曲》中,曹志保持了千年的同情,曹丕却遭受了千年的拒绝。
曹丕是曹操的次子,曹蛆是曹操的第四个儿子,都是无玄边皇后所生。
如果不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权力斗争,同一个母亲的两个兄弟就不会走到自相残杀的地步。
在曹操的二十五位继承人中,第一继承人是刘夫人的长子曹昂和桓夫人的儿子曹冲。 只不过,两人相继离世,争夺继承人人选的,只有曹丕和曹志。
曹丕从小就天赋异禀,聪明伶俐,八岁就能写字,擅长骑马射击,擅长击剑,读过古今经文,熟悉百家思坛。 他的诗优雅、朴实、自然。
曹志十多岁时,就能背诵《诗经》、《论语》和秦汉前的词典,上百个思想流派也广泛涉及。 他思维敏捷,谈话犀利,脱口而出。
曹志的诗词多彩,富丽堂皇,想象力波澜壮阔,再加上气质朴素自然,不讲究庄重的外表,马车马装也不追求华丽富丽堂皇,很受曹操的欢迎。
在文学方面,与曹志的才华和才华相比,曹丕是比较内敛的。 然而,曹丕对文学改革和文学批评的思考深度却超出了曹志。
曹丕、曹志两兄弟相互怨恨的起因,是曹操对太子的犹豫和统治阶级权力的争夺。
曹操虽然偏爱曹志,但曹操的文人气和才华太强,经常任性行事,不注意修饰和克制自己,喝酒不节制。
曹志曾乘车擅自打开司马门,曹操发现后非常生气,下令执行守卫司马门的公交令。
建安二十四年,曹任被关羽围攻,曹操让曹志担任南中郎大将,率军营救曹任。 命令下达后,曹志喝得酩酊大醉,无法接受命令。
此后,曹志失去了曹操的宠爱,再也没有被重用过。
曹丕比曹志精明多了,善于调节自己的言行,赢得人心,在政治上有不错的造诣,自然会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黄初年(220年)正月,曹操病逝,曹丕继位为魏王。 同年10月,曹丕强迫汉仙帝退位,自称魏温帝。
曹丕当帝后,怕几个弟弟跟他争夺皇位,于是先发制人,夺取了曹璋的军权,逼迫四弟曹雄上吊自杀。
当时,曹芷虽然失去了权力,但曹丕一直对曹志不满,想找借口杀掉曹志。
有一次,曹志人举报他经常酗酒骂人,还扣留了曹丕派来的使者。但他没有犯下什么大罪,也没有招兵,他想惩罚他不听从群众的阴谋和叛乱,于是曹丕想出了一个“七步成诗”的办法来惩罚他。
曹丕将曹志从封地召到洛阳,命令他在七步之内写一首诗,题目是“兄弟”,诗中不允许出现“兄弟”二字,但必须表明“兄弟”的关系,如果能做到,可以避免死亡。
曹志知道哥哥是要杀了他,又怕他逃不掉,只好走着,在极度悲愤中吟诵,走了七步后,诗就完成了:
七步诗“煮豆当汤,黄豆当汁。
豆子在水壶下燃烧,豆子在水壶里哭泣。
这从同一个根源中诞生,为什么太着急了互相煎呢?
这首诗用豆子和从根部长出的茎来比喻同一个母亲的兄弟,“豆子在水壶下燃烧,豆子在水壶里哭泣。 为什么弟兄们受了这么多苦?
曹丕没想到曹志的才华如此出众,听了之后,也深受感动,放开了曹志。
曹志的《七步诗》已经流传了两个版本,《石朔新宇》中记载的《七步诗》一共六句,后来的《曼梭诗篇》和《三国演义》将其“浓缩”为四句话:“煮豆烧豆,豆在水壶里哭”。 这是同根同源,何必太着急互相炒了!”
七步诗的真实性一直存在争议,是曹丕强迫曹志写七步诗的吗?
郭沫若认为,经过对《七步诗》的仔细考察,附件中的元素应该占了大多数,而这个故事之所以流传下来,多半是因为后人对曹志的经历感同身受。 如果曹丕真的要杀曹志,他直接动手就可以了,何必强迫他写诗作为借口?子健天赋异禀,他不知道。 就算写了这首诗,曹志也可以被杀,那为什么不“羞愧”,被嘲笑后放过曹志。
也有人认为,曹丕低估了曹芷的才华,曹芷确实作诗,一方面,曹丕被七步诗所感动,另一方面,曹丕为了保住自己的名声,安抚天下,只把曹芷降为安平侯。
《七步曲》虽然救了曹志一命,但他的处境并没有根本好转,魏国依旧奉行严格限制宗门的政策,曹志最终在40岁时因抑郁而去世。
正因为写了这首诗,曹志就得到了千年的同情,曹丕也忍受了千年的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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