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岳@民法岳业鹏主观题写作模板,大家都给大家整理好了。
当大家都无法完成背诵任务,漏洞比较大时,“填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背诵模板
案例研究问题写作模板
非典型(无名)合同]。
对于民法典或其他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合同,适用《民法典总则》和《合同编纂总则》的规定,并可参照适用的合同部分或其他与合同最相似的法律的规定。
无管理债务]。
虽然YY没有法定或合同义务,但为避免他人利益的损失,管理人无故构成管理债务,有权要求受益人偿还已支付的必要费用或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顾及自身利益(未能达到管理目的)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构成。
侵权债务]。
1.构成侵权。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无侵权。 虽然YY造成了CC的人身或财产权益损失,但YY并无主观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不当得利债务]。
YY没有法律依据获取利益,导致CC遭受损失,符合不当得利债务构成要件的,应当承担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生效]。
1.所有权变更: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已签订有效的买卖(赠与)合同,并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了登记手续,CC已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所有权不变:
1)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虽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但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CC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2)对于YY拥有的房屋,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但由于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3)对于YY拥有的房屋,虽然双方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但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真实意图是创造担保,其中不包括转让所有权的意图,因此CC无法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基于民事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更:有效交付]。
1.产权变更:对于YY拥有的动产,双方已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并已按照民法典规定完成交付(或概念交付),CC取得所有权。
2.产权没有改变。
1)对于YY拥有的动产,双方虽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但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完成交付,CC未取得所有权,YY仍为所有权人。
2)对于YY拥有的动产,虽然交付完成,但CC因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而无法获得所有权。
3)对于YY拥有的动产,虽然双方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并完成了交付,但CC并未取得所有权,因为双方约定YY保留所有权。
特殊动产:有效交付+对抗登记]。
1.产权变更:对于YY拥有的机动车,双方已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以实际转让所有权(或概念交付)方式完成交付,CC取得所有权,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产权没有改变:对于YY拥有的机动车,虽然双方已经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手续,但由于尚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完成交付,CC尚未取得所有权,YY仍为车主。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善意取得]。
1.构成善意取得:YY无权处分其占有(登记在其名下)的动产(或房屋),善意受让人CC在合理**有偿转让的基础上依法善意取得所有权,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完成交付(或登记)。 原业主无权要求CC归还财产。
2.它不构成善意收购。
1)无权处置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失物等分离物品的占有不属于善意取得,因此即使善意受让人CC基于合理的**有偿转让并完成交付,CC也无法获得所有权。 业主有权要求CC归还动产。
2)其他。尽管。 但因为不是。 CC 不能善意地取得所有权。
居留权的确立:登记生效]。
1.产权变更: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已签订有效的居住权合同,并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登记,CC已依法取得居住权。
2.产权没有改变: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签订了有效的居住权合同,但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登记,CC无法依法取得居住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产权发生变更。
1.土地承包经营权:YY已与村集体签订了该村集体拥有的A地块的有效合同,YY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注册不是有效性的必要条件。
2.土地经营权:YY与CC签订有效期在五年以上的有效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CC自流转合同生效时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 未经注册,不得为善意的第三方(第21页)。
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成立]。
YY与CC签订有效的地役权合同,CC自合同生效时起依法取得地役权。 未经注册,不得与善意的第三方对峙。
不动产抵押权、处分权+书面抵押合同有效+抵押登记]。
1.抵押设立: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签订有效的抵押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CC取得房屋的抵押权。
2.抵押权不成立:对于YY拥有的房屋,双方虽签订了有效的抵押合同,但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房屋的抵押权尚未成立。
动产抵押:书面抵押合同生效时订立+对抗登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YY拥有的某一动产,双方已签订有效的抵押合同,抵押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成立,但未经登记不得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
动产质押:处分权+质押合同有效+交付]。
1.质押设立:对于YY拥有的动产,由于双方签订了有效的质押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完成了交割,CC取得了该动产的质押。
2.质押不成立(所有权变更):对于YY拥有的动产,虽然双方已订立有效的质押合同,但双方约定的所有权变更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CC无法获得动产的质押。
权利质押:处分权+质押合同有效+交货登记]。
1.质押成立:对于YY依法可以质押的某项权利,由于双方签订有效的质押合同并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交付权利证书(或办理登记手续),CC取得权利质押。
2、质押不成立的,虽然双方签订了有效的质押合同,但并未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交付权利证明(或登记),CC无法取得依法可以质押的某项权利的权利质押。
留置权的设立:法律规定]。
1.留置权的设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YY合法占有债务人C拥有的动产,该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当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YY依法取得该动产的留置权。
2.占有权和债权不在同一法律关系中。
1)商业留置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YY:公司依法占有债务人CC公司的动产,虽然占有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由于商业留置权没有这一要求,YY公司依法取得留置权。
2)留置权不成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虽然YY合法占有债务人CC的动产,但由于占有与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YY不能取得对动产的留置权。
执业合同:交付标的物是成立的必要条件]。
YY未能提供贷款(拒绝支付定金)不构成违约。 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由于实际提供贷款(支付定金时)成立,YY未向CC提供贷款(拒绝支付定金),因为合同尚未成立,不构成违约。
合同无效的情形]。
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免除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免责),依法认定无效。
本条款为标准条款,因提供者责任的不合理免除或限制而增加对方责任、限制另一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另一方主要权利的,依法认定无效。
效力未定的合同]。
虽然行为人YY没有权利,但对方有理由相信其有权构成明显权利,被追究责任的人要承担责任。
有效合同]甲、乙之间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合同的相对性]。
1.基于合同的相对性,CC不是合同的债务人,YY无权要求CC履行;或者YY不是合同的债权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YY无权要求债务人CC履行。
2.基于违约责任的相对性,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争议,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解决。
履行合同的抗辩]。
虽然双方合同有效,但由于债权人YY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内未主张权利,且诉讼时效已届满,债务人CC有权主张诉讼时效抗辩,拒绝履行债务。
双边合同中履约的抗辩]。
1.同时,行使辩护权。 如果双方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承担相互义务,但未约定履行顺序,一方未履行的,另一方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的权利,拒绝另一方相应的履行请求。
2.首先行使辩护权。 如果双方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相互承担义务,而先履行的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则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行使对第一次履行进行抗辩的权利,并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3.抵御不安的权利。 如果双方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相互承担义务,且先履约先履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后履约的一方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先履约方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非货币债务的抗辩]。
虽然双方之间有有效的买卖合同,但由于标的物是第三方善意取得的(因意外损坏和丢失),在法律上不能继续(事实上),YY无权要求继续履行。
合同终止] 1终止权:虽然双方已订立有效合同,但由于CC的违约行为,YY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YY有权解除合同。
2.无终止权:双方签订有效合同后,CC不存在违约(CC的违约不是根本违约),因此YY无权终止合同。
产品责任] 1如果被侵权方丙因缺陷产品造成损害,可以向制造商A公司或销售者B公司请求赔偿。
2.侵权人CC因缺陷药品造成损害的,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或者血液供应机构A公司或者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A公司追偿。
雇主的责任]。
1.工作人员A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即B公司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2.被派遣员工A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B应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C公司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饲养动物的损害赔偿责任]。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动物对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动物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者、管理人或者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者或管理者作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般侵权行为]。
1.构成侵权。 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无侵权。 虽然YY造成了CC的人身或财产权益损失,但YY并无主观过错,不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简答题写作模板
【财产权】XX权是指XX主体依法对XX对象享有的XX内容的权利。
XX权利是指XX依法(约定约定)为XX目的而对XX内容进行XX内容的权利。
特定人格权]。
XX权利是指XX主体依法享有的超过XX权益的权利或者为维护和排除他人的非法侵害而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概念]。
XX权利,XX依法对XX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
民事法律行为:主体+意思表示+内容]。
XX是指通过XX主体的意思表达来实现XX内容的行为。
典型合同的概念]。
XX合同是指一方履行义务,一方履行义务的合同。
民法的重要制度:前提+原因+后果]。
大陆法系的概念往往依次描述三个重要信息,即在xx的前提下,xx的原因会带来什么后果。
公民权利的特征]。
公民权利的特征往往需要从两个层面来发展,一是制度定位(性质),二是要素定位,包括主体、客体、内容、变化、保护等。 有些权利还包括其他特征,例如目的、期限等。
用益权:系统定位+要素定位(主体、客体、内容)+其他]。
用益物权的特征也是从制度定位和要素定位的角度发展起来的。 系统定位描述本质,从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进行元素定位。 此外,一些用益物权也从目的、期限、独立性等角度体现了特殊性。
担保权益:系统定位(性质)+元素定位(对象、内容、变更)。
具体担保权益的特征也是从制度定位和要素定位的角度展开的。 系统的定位描述性质,而元素的定位是从客体、内容、变化三个角度进行,在主体和保护方面没有特殊性。 此外,担保权益的一般特征也可以用作答案。
人格权特征:要素定位(主体、客体、内容、变化)。
特定人格权的特征是以“基本点”为线索,涉及主体、客体、内容、变化四个方面。 其中,内容主要体现在支配权和绝对权上,变化主要强调人的排他性。
典型合同的特征]。
典型合同的特征需要从两个层面进行发展:一是要素定位,涉及主体、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二是性质定位,寻找“双服、有偿、有承诺、不存在”的定性。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要件]。
民法领域对各类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求,应当坚持实质要求与形式要求的统一。 实质要件包括主题、意思表示和内容三个方面。 形式要素包括法定形式和合同形式。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客观要件+主观要件]。
民法领域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应当坚持客观和主观要件的统一。 客观要件包括危害行为、危害后果和因果关系三个方面。 主观因素是指过失,包括故意或疏忽。 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责任仅包括客观要素。 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多个科目的要素。
确立合法权利的条件: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
鉴于民法以尊重当事人自愿为核心价值,法律直接规定,由当事人产生的权利的确立要求往往包括正反两方面。
重要大陆法系的构成要素:适用前提、因果条件和后果要求]。
特殊情况下适用的重要大陆法系的构成要素可以从三个层面发展:适用前的因果条件和后果要求。
公民权利的效力:绝对权利的内容]。
民法中绝对权力的内容往往需要在两个层次上发展:一是对客体享有的权力,往往表现为支配和维持的权力。 二是权利本身的处分权,如放弃、转让等。
具体人格权的内容:支配+维护+xx]。
当具体人格权的主要内容被扩展时,它涉及两个一般内容:“维护”和“支配”。 物质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主要内容包括“维护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 表型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的主要内容是在“保存”和“支配”两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的,在“保存”和“支配”两大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尊严型人格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的主要内容。
典型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义务]。
典型合同的效力主要涉及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在描述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时,要结合表达的逻辑关键词,重点记住一方当事人的义务,通过valora关系推导出对方当事人的义务,这样就没有必要死记硬背这部分内容了。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主体+意思表示+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是由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素严重缺失造成的,因此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中,往往将情节与“主体、意思表示、内容”三个层次结合起来。
公民权利的比较]。
公民权利的比较可以从制度和要素两个层面进行,包括自然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行为的比较]。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从性质、主体、内容、效力等方面进行比较。
大陆法系比较]。
大陆法系的比较可以从适用前提、范围、条件、后果、功能等方面进行。
论文写作模板
基本原理类]。
回答“基本原理”论文题的思想,基本上是基于三个方面:“基本意义、具体体现、应用限制、相互关系”。
1)《总则》的基本原则是答案模板。
1.意义。 介绍题目模板:xx原则是民法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系,对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含义模板:xx原则是指: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这一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从事民事活动的民事主体应当遵循“xx”原则,应当遵循“xxx”原则。 xx 原则有。 地位。
2.体现在其中。
基本原理的具体体现可以通过两个思想来进行:
第一种是纵向时间线索,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思想贯穿民事活动;二是横向主体线索,按照“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民事主体”的思路,体现出普遍的指导意义。
3.相互关系。
在民法基本原则中,应描述原则之间的相互关系。 自愿原则是核心,平等原则是其基础,公平原则是重要的补充,诚信原则、法制原则、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都是对自我认知原则的限制。
2)编纂了分则的基本原则。
1.意义。 介绍题目模板:XX原则是XX部分的基本原则之一,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法典XX篇,对立法、行为、正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含义模板:xx原则是指: 《民法典》第二十编明确规定了这一基本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2.体现在其中。
分项规定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通过该部分的具体制度体现出来。
3.有限制条件。
分项规定的基本原则的适用不是绝对的,必须受到相应的限制,这些限制必须通过例外制度加以阐明。
特定机构类别]。
回答“具体制度”作文题的思想,基本上是按照“基本含义、构成要件、适用情节、法律后果”三个方面来开展的。 此外,讨论问题需要适当拓展,可以从立法地位、制度功能、争议性等角度反映对制度的深入理解。
a) 基本含义。
XX是指在XX的前提下,由于XX原因而产生XX后果的制度。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发挥xx功能的制度。
(二)构成要件适用情形。
构成要素或适用情况为简答题题,需要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制定。 构成要素可以从“前提、因果”三个层面与要发展的概念和关键词相结合:适用情境可以与事件相结合,推动线索。
3)法律后果。
法律后果也是简答题的考点,需要结合具体话题进行,多以涉案主体的线索为依据。
规范系统类]。
规范性制度作文题考察规范或制度制度,答题最好采用“总分、一分、一分”的结构。
a) 总计:概述。系统概况和重要性被描述为一个整体。
2)点数:扩展。结合简答题的内容,一般包括简答题的含义和法律后果。
这部分需要结合具体话题进行讨论,没有固定统一的模板可循。
3)总计:摘要。此外,考生还必须在简答题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讨论和扩展,包括立法现状和制度的完善、相关制度的衔接、司法适用的限制等。 如果在《民法典》立法中对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候选人的学历可以通过立法前沿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