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咨询:“我工作的单位效率不好,我正在逐步裁员。 去年,工会制定了一套员工手册,其中规定:在工作时间看手机、上网做私事是严重违纪行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予赔偿。 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本期嘉宾
王岳是一名律师上海海运窗帘律师事务所
王岳律师表示,这个问题可以从二维去**。 首先,关于这套雇员手册本身的发行程序问题。根据相关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手册的制定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并到位进行宣传。 如果雇员的雇主仅通过工会制定了本手册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手册新规定解除听人劳动合同的,应视为非法终止
其次,如果手册本身的开发没有问题,那么就需要它进一步审查所制定的手册的内容以及是否存在任何问题。据这位听众介绍,如果你在工作时间看手机上网做私事,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偿。 王岳律师对此的看法是,虽然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自主权,但这种权利是有边界它不能无限扩展。 根据手册,用人单位在上班时间只要看手机,就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王岳律师认为这种惩罚超出了公众的认知范围,而且是有问题的。 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想要约束劳动者的行为,应采取更审慎的做法。例如,如果发现员工对这种行为有警告,然后在多次警告后进一步升级处罚,这是一种可以被公众认可并符合常识的行为。
对于玩手机的员工,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多注意沟通和交流,这样才能杜绝小失误。 员工反复教导后拒不换的,可通过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正如王岳律师所说规章制度的出台也应该是合法的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并公示到位。 另外,建议单位的规章制度有一定的金额循序渐进,即将处罚行为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解除劳动合同等梯度;此外,几种惩戒方法相互结合使用,如“员工在工作期间玩手机看电影电视剧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属于轻微违纪行为”、“两次轻微违纪为中度违纪行为,两次中度违纪行为为严重违纪行为, 严重违纪行为,企业可以予以终止”。同时,对员工在工作时玩手机、睡觉等员工违纪行为,单位要承担责任应该有监控截图提供证据,记录下来,并得到员工自己的确认和签名
记者:周乐.
编辑:岳顺顺(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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