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日本的“再入境许可”?
外国人只要在离开日本之前获得日本入国管理局的再入境许可,就不需要在重新进入日本时申请新的签证。 此外,重新进入日本后,居留身份和出发前的在留期限可以更新(在留期限也被视为在留期限)。 再入境许可是在护照上盖章的印章,有效期最长为5年,但如果剩余逗留期限少于5年,则有效期至逗留期限结束。 再入境许可的手续费为一次性3,000日元,多次入境许可6,000日元。
2024年7月9日,日本的《出入境管理法》进行了修订,规定了新的“视同再入境许可”出入境方法。 原则上,出境后一年内再入境的中长期居民无需提前获得再入境许可。
具体方法是在海关出入境部门填写出入境卡,勾选“我想像有再入境证一样出境”的方框。 作为再入境许可离开日本后,您必须在一年内或签证到期日之前返回日本。 如果您没有勾选上述方框,您必须在出境前申请有效的入境许可,并在出入境许可到期前返回日本。
在日本,什么是“允许从事以前授予的居留身份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
拥有永久居民以外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日本国民的配偶、永久居民的配偶和长期居民可以从事在留资格允许的活动以外的营利性活动,而不是先前授予的居留身份所允许的活动。 换言之,持工作签证的在留资格外国人想从事原工作活动以外的营利性活动,或者持工作签证以外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无法从事营利性活动,则需要事先向移民局申请许可从事在留资格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以前授予。
允许从事先前授予的居留身份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的条件是“不影响原始活动”和“适当性”。 就后者而言,例如,与海关有关的商业活动被认为是不适当的。 申请此许可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旦您获得了从事先前授予的居留身份所允许的活动的许可**以外的活动的许可,许可的详细信息和许可摘要将写在您的居留卡背面。 根据许可证的类型,有两种类型的许可证:“许可证(原则上每周最多28小时,不包括从事海关业务等)”或“许可证(许可证范围内的活动,用于先前授予的居留身份所允许的活动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