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结婚16年,3个非亲生子女”当事人离婚案在江西省德兴市法院立案审理。
据德兴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由于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法院采取非公开审理的方式。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此前报道:
结婚16年后有3个非亲生子女的案件出现了新的证据:妻子被怀疑与他生了第四个孩子
据上游消息,记者从陈志贤处获悉,他在法庭上提交了新的证据——妻子于华(化名)于2024年11月在上饶市一家医院生下第四个女儿,伴随者为吴某某,与她有不正当关系。
12月26日,在江西德兴,陈志贤谈起自己的经历时泪流满面。 上游新闻记者沈笃摄。
2024年12月,陈志贤与于华结婚。 2024年,于华生下了第一个女儿,此后又生下了第二个女儿和第三个女儿,陈志贤一直在抚养她。 2024年4月和5月,DNA鉴定结果显示,三个女儿均未为陈志贤所生。
陈志贤说,今年有人告诉他,妻子于华在上饶市一家医院生下了一个女儿。 他将这一信息告知了**律师杨律师。 随后,杨先生向当地法院申请调查令。 随后,他和杨律师前往医院调查。
相关案例显示,2024年11月,于华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 该案由于华和陈洁贤两个人签名。 陈洁仙还在案子上留下了一个**号码,号码的主人是吴某某,与俞华有不正当关系。 案件显示,吴某某是于华的同伴。
也就是说,于华生下了第四个孩子,父子是吴某某,很可能是吴某某冒充我签了字,把“志”写错了,写成了“杰”。 陈志贤说。
第四个女儿的证据将在离婚纠纷听证会上提交给法院。 2024年7月5日,德兴市**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于华与吴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
12月28日,江西德兴法院,“结婚16年,3个非亲生子女”离婚案开庭审理。 上游新闻记者沈笃摄。
12月26日凌晨,德兴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事情发酵成这样,于华竟然敢生第四胎,也是胆大妄为。 ”
于华的个人社交平台显示,2024年2月1日,她与女婴**合照,并说:“带上我的小可爱,一起过元宵节。 ”
据了解,28日上午,离婚案开庭审理,陈志贤的诉讼请求是判决离婚、退还赡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