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人民法院卷入彩礼纠纷的典型案例。
在涉及返还彩礼的纠纷中,无论是否已经登记结婚,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决定是否返还彩礼和返还的具体比例时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但是,案件情况差异很大,很难明确界定“共同生活”的统一标准,但应逐案分析。
刘某与朱某(女)于2024年7月建立关系,并于2024年9月登记结婚。 结婚当月,刘某以“彩礼”为附言,将一笔80万元转入朱某银行账户,并以“五金”为附言,将一笔26万元转入。
双方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和生活,后来因婚礼筹备等事宜发生争执,于2024年11月协议离婚,婚恋关系持续不到三个月。 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和债务。 双方住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在准备婚宴、拍婚纱照、一起旅行、与亲友交往等方面都产生了一些费用。
离婚后,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执,刘某起诉朱某返还彩礼106万元,但最终只退还了80万元。
对此,有网友质疑判决,认为彩礼的扣除比例略高一些。
da1157:平均每个月8万多,有点多。
zxwdu:彩礼和婚礼费用的百分之九十五就应该这样退还,这太过分了。
yc1121210:这不是骗钱吗?
但原审法院认为,彩礼是一方在结婚时按照习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和物品。 至于涉案金钱的性质,除了被明确标注为彩礼的80万元外,被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也符合婚习对彩礼的一般理解,也应该认定为彩礼。 关于同居的承认,虽然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和准备婚宴来看,双方仍在按照习习俗举行婚礼的过程中。 双方的婚姻持续了不到三个月,期间他们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和生活,并没有对未来的工作、生活和生活形成一致的规划。 双方虽然同居时间很短,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家庭社区和稳定的生活状态,所以不能认为他们一起生活稳定。 鉴于双方已登记结婚,且刘某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共同旅游、亲友交流等共同费用,这部分费用将扣除。
据此,法院酌情决定退还彩礼80万元。
彩礼的返还有三个原则。
据最高人民法院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释(一)》规定了可以退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一)当事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当事人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居住的;(三)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婚前付款。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大量案件是按照当地习的规定举行和共同生活的,没有结婚登记,以及已经登记结婚但同居时间短的,上述司法解释无法适用,是否以及如何退还彩礼变得困难。
此外,还存在返还彩礼纠纷中诉讼主体的资格问题。 根据中国传统的习习俗,婚约和彩礼的支付一般是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参与的,因此在确定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当事人时,也应考虑习的做法。 如果婚约一方的父母支付或接受彩礼,将他们列为共同当事人,不仅符合习的惯例,也有助于澄清案件事实。
据介绍,这起典型案件公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将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定强调了禁止利用婚姻以彩礼名义招揽财产的原则, 并规范彩礼的范围、返还条件、当事人的认定,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民事审判庭庭长陈一芳表示,这批典型案例聚焦审判实践中的共性问题,明确了处理彩礼纠纷的三项原则:一是明确了严禁以婚挛财的基本原则。 二是充分尊重民间习,在当地民众普遍认可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彩礼范围。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彩礼的目的性特点,在实现婚姻的根本目的时,考虑同居、结婚登记、生育等不同因素的比例,合理平衡双方权益。
*:早间新闻刘一鸣综合红星新闻、央视新闻客户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