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非亲生子女案,女方等人生下第四个女儿 江西省上饶市,近日又引发关注的一起涉及3名结婚16年以上的非亲生子女的复杂案件。 当地时间12月28日上午9时30分,该案在江西省德兴市法院如期开庭审理。
根据最新报道,当事人陈某表示,他们在法庭上提供了新的直接证据,其妻子于2024年11月在上饶市一家医院生下第四个孩子,与她有染的吴某某是护送人员。
据了解,这不是个人意见,而是基于新闻报道**和陈先生在法庭上的真实陈述。 此外,陈某还向法官提交了最新的关键证据,证明其妻子与吴所生的第四个女儿的存在。
陈先生在法庭上的言行证实,在没有实质性确定性的情况下,他不会轻易指控他人。 作为法庭证人,陈先生说,从今年年初开始,他就被提醒得知妻子在上饶市的一家医院生了一个女孩。 随后,在他的**律师杨某的带领下,他前往当地法院申请了相关档案,最终查阅了大量相关病历。
其中,详细记载陈女士在2024年11月分娩期间,其私生女由吴某某陪同,签名栏中除了陈女士的名字外,还有陈洁仙的剩余联系方式**。 这**正好属于吴某某(陈洁贤译为“志”)。
因此,陈先生得以确认其大女儿的血统,并提供了其第四个女儿的关键证据。 如果这些新证据被认定为有效,将对陈先生胜诉有很大帮助。 不过,在本案中,已经清楚知道,第四个女孩的生父是吴某某,接下来与前三个女儿进行DNA测试,可以得出吴某某是否是她们的亲生父亲的结论,这将有助于挽回吴某某给陈某先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德兴市执法部门早在2024年7月5日就已经对陈某夫妇的不当行为作出了判断;对于官方对陈女士行为的评价,德兴市一位知情人士在2024年12月26日凌晨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此时,陈女士还是选择生第四胎,这确实显示了她的勇气和胆量。 “令我惊讶的是,此事引起了内外的广泛关注和关注。
普通女性在明知自己已经怀上别人的孩子时,往往很难有勇气选择继续生育,尤其是当她们面临实际问题时,更应该积极寻求适当的解决办法,而不是在这种情况下坚持生育。
28日,离婚法庭正式开庭,陈某多次提起离婚、返还多年赡养费、精神损害赔偿等上诉。 陈先生只希望能找回自己辛苦赚来的财富,令人钦佩和同情。
陈先生和配偶在一起16年,育有三个女儿,但为什么伴侣生孩子频繁,他是否习惯和痴迷于这种行为?
陈一清和情人从2024年12月开始结婚,在随后的几年里,他们生下了大女儿、二女儿和三女儿。 原本幸福的五口之家,如今却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三个孩子已经不是陈先生的亲生骨肉了。 陈先生常年将车辆运到家外,与家人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少,留下妻子独自打理家务。
有一天,他无意中发现妻子从酒店走出来,他怀疑自己有鬼,妻子是不是有外遇?
陈先生问的是真相,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但妻子反驳道:“你真的认为血比感情更重要吗?他们多年来一直叫你爸爸,他们早已像亲戚一样亲密。 这番话伤透了陈先生的心,他心生疑惑,于是决定揭露真相。
亲子鉴定是在三个孩子的头发上进行的,但结果却令人震惊,三人都不是陈先生的亲生骨肉。 他手里拿着鉴定书,痛哭流涕,怒气冲冲,质问老天爷为什么这么残忍地对待他!
他花了16年时间在不知不觉中抚养别人的孩子,他无法容忍配偶的无情羞辱挑战他的男子气概。 于是,他不顾面子,毅然决然地将妻子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