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违法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有效震慑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开了8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1、台州市椒江市嘉本牛机械配件厂占用疏散通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24日,嘉兰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市椒江嘉蓝奔牛机械配件厂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公司安全通道被货物堵塞占用。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9月19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台州市椒江市嘉兰奔牛机械配件厂处以人民币罚款13,000元(13,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罗某某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2.台州市中电***占用疏散通道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28日,洪家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华仁电器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公司生产经营现场疏散通道被货物占用。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9月22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华仁电气处以人民币罚款20,000元(20,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黄某的罚款,元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3.台州椒江亿博塑料制品占用生产经营场所出口行政处罚案
2024年8月21日,虹嘉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市焦江一博塑料制品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公司生产经营场地出口被托盘占用。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9月22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椒江亿博塑料制品处以人民币罚款20,000元(20,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罗某某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四、台州椒江益西服饰商行疏散通道识别不明显行政处罚案件
2024年9月2日,张安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市椒江一溪服装公司安全生产时,发现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标志不明显。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9月28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椒江艺西服装公司处以人民币罚款10,000元(10,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李某、人民币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5.台州亿联包装***工厂渠道堵塞行政处罚案
2024年9月7日,嘉栏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市检查亿联包装安全生产时,发现企业工厂通道货物堆积堵塞,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9月2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亿联包装***厂处以人民币罚款13,000元(13,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沈某某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6.台州本翔机电科技***工厂出口堵塞行政处罚案
2024年9月28日,嘉兰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奔翔机电科技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仓库出口、厂区东安全出口被堵住。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10月1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奔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罚款, Ltd. 依法10,000元(10,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王某某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7.台州椒江高迈新型建材科技***疏散通道标志不明显行政处罚案件
2024年10月17日,海门街道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椒江高迈新型建材科技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厂区疏散通道标志不明显。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4年10月1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台州市椒江高迈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罚款, Ltd. 依法10,000元(10,000。00),并处以主要负责人冯某某的罚款三千元(3000元00)行政处罚。
8、台州市椒江市亿龙卫浴用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政处罚
2024年10月17日,海门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在台州椒江一龙卫浴用品厂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厂区存在车间扬尘未定期清理、消防设备未定期检测等隐患,厂区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 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4年11月21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椒江市亿龙卫生用品厂处以人民币罚款10,000元(10,000。00)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2024年11月21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任某某元处以罚款20,000元(20,000。00)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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