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新能源产业近年来已进入快速发展的快车道。 随着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带来的设备升级,大量动力电池退役,风电、光伏组件“退役潮”来临。 做好这些新能源产业的再生资源利用,既是保障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的组成部分。
日前,全国政协相关领域委员围绕“加快构建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这一主题,积极提出献言献策,助力新能源产业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
完善政策法规,完善标准体系使用。
近年来,为了引导和规范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的使用,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但在全国政协相关领域的多位委员看来,这些政策, 法规和标准不能完全满足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寻找解决之道,今年4月至10月,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就“加快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利用体系”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 在调研中,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董事长钱志民发现,目前还存在政策法规不完善、经营主体责任未落实、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 我国新能源装备退役利用市场机制不完善。
推动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利用刻不容缓。 钱志敏表示,应尽快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压缩市场各方主体责任,推动新能源产业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 他建议,建立健全覆盖装备设计制造、新能源发电、退役装备利用等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政策体系,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加快立法工作。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这种紧迫性尤为明显。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新能源电池对锂、镍、钴等资源的消耗量快速增长。 “在这种背景下,资源的复用成为保障链条安全的关键途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董事长翁祖良指出,退役电池中主要金属的整体含量比原生矿石的金属品位高10倍左右,有效值高。
要推进再生资源与一次资源综合利用,构建废旧电池资源再利用平台和体系。 翁祖良表示,同时,还要优化新能源废旧电池进口管理,建立废旧电池资源进口管理法律法规、质量监督措施和管理细则,确保海外资源高效回流。
目前,新能源装备使用专项优惠政策尚未覆盖新能源全产业链,特别是尚未延伸到装备生产。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顾树忠建议,应加强政策预研和储备,根据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适时出台适用政策同时,统筹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建立覆盖生产技术、安全环保、质量保证、企业资质等所有关键环节以及关键要素的标准体系。
加强科技支撑,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科技创新是推动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利用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新能源产业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创新日趋活跃,但总体来看,科技支撑仍存在不足,废旧部件利用技术不够成熟,退役设备技术标准体系不完善,全产业链绿色设计制造有待加强。 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赵骥说。
赵骥认为,要加强科技规划的引领作用,发挥新型一流体系的优势,谋划利用新能源和再生资源的科技创新平台,建立新的研发机构,整体建立新能源产业再生资源国家实验室。 “聚焦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新部件处理的原创技术,重点研发可回收新能源部件的新结构、新材料、新产品。 赵骥建议道。
要打通光伏产业链绿色闭环“最后一公里”。 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张立文表示,在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可优先扶持光伏装机时间早、光伏制造业规模大集中的典型领域。 同时,将新型环保替代材料研发纳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光伏制造企业开展“绿色制造”项目示范,从源头上构建生态闭环。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化工集团董事长戴鹤根一直十分关注提高退役电池各要素综合利用水平。 他建议,应加强动力电池拆解、再生修复、电解液等装备和工艺技术的发展发展清洁废旧锂电池技术,加大电解液工艺超临界二氧化碳萃取等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力度,持续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将加快突破检测、重组、修复等技术瓶颈,为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供重要支撑。
明确各方责任,优化新能源装备责任分工。
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821万辆,动力电池累计装机量达975GWh。 随着动力电池退役潮的到来,做好退役动力电池的利用,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闭环,成为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方面,市场端收集到的退役动力电池多以拍卖的形式和最高价格出售。 另一方面,我国动力电池的主体责任主体是汽车生产企业,但电池的使用涉及多个交叉学科,工艺链条长、技术复杂,从事动力电池业务的汽车制造商在技术上存在短板。 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玉群表示,依靠传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来实施电池非常困难,这是动力电池使用面临的重要问题。
曾玉群建议,应进一步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优化责任分工:汽车生产企业或其授权售后服务网点负责汽车维修中报废电池的回收工作汽车报废拆解企业负责汽车报废过程中的报废电池的收集工作;上述主体收集的退役电池应移交给电池生产企业,由电池生产企业对其安全性、寿命、性能等进行科学评估,然后进行分类。
新能源产业链涵盖原材料生产、装备制造、电站开发运营、利用等环节,“谁来承担责任”,是一个普遍关注的话题。
聚焦光伏、风电、储能设备领域,尽快建立健全发电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利用企业“四位一体”责任制,形成协同整合的长效机制和有机责任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董事长宋海亮建议,要分类巩固主体责任,系统构建清晰的产业链协同发展格局。 例如,在报废处置过程中,明确发电企业承担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在回用过程中,认为发电企业应承担退役设备的合规处置和绿色产品的采购责任,利用企业应承担规范生产和安全环保的责任。
建议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巩固企业环保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院副院长张志阳表示,在落实环保责任方面,应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在新能源行业资源利用处置全过程中由监管部门负责应予澄清加强利用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监管,鼓励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源头替代。 同时,全面实施动力电池、光伏组件“数字护照”溯源管理,利用溯源平台大数据资源优势,建立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