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将持续推出污水池(池)坍塌事故典型案例,各企业要严把各类建设项目特别是污水池等环保设施设备的质量和技术关,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杜绝违法设计、违法施工。
[案件详情]。
2024年12月3日17:00,海宁某印染企业污水处理站1号厌氧池1号厌氧池焊接接头开裂,罐体向北坍塌,撞到相邻企业5号标准厂房,造成部分建筑物坍塌。 水箱中的污水被倾倒到5号、3号标准车间一楼的车间内,导致在厂区工作的几名工人被倒塌的建筑物和布架砸中。 污水的冲击导致水池西侧的河堤坍塌,河堤上的两根电线杆和河对岸的蒸汽管道被污水冲击破坏。 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4500万元。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事故厌氧罐尚未正式设计,施工制造质量不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对钢焊接储罐的要求,存在罐体壁厚和强度不足、焊接严重不足等问题。 在2年多的使用过程中,介质在第6槽段和第7槽段焊接接头的焊缝处渗入腐蚀,强度不断减弱,裂纹在静水压力作用下断裂,随后裂纹沿圆周和纵向焊缝瞬间发展, 撕裂罐体,最终导致坍塌。
2.间接原因:(一)企业违规进行项目建设:1号厌氧池未经合格单位正式设计;2024年10月28日,“零地”技改项目启动备案审批手续,但1号厌氧池已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存在违章未审批建设行为未经事先批准,坦克占用土地红线以外的土地;违反规定,擅自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运行。
2)企业安全管理混乱:向不具备相关施工资质的单位违规承包1号厌氧池;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沉降试验、水压试验和无损检测试验的;知道1号厌氧池在试水时鼓包,在完成加固验收前投入运行1号厌氧池与5号标准厂房安全距离不足,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3)设计施工单位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违规承包储罐施工的;没有罐体设计相关资质,帮忙绘制罐体设计草图是违法的;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焊接施工;未按要求实施施工过程、试验等质量安全记录制度的。
1、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各级责任制、 人人有责,人人有责”。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班组长和一线员工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特别注意环保设施改造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做好风险排查,杜绝违法设计、施工对项目分期建设、投入使用的设施,分阶段验收,重点落实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安全生产责任。
3、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条例》的要求,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 |清辉环保。
编辑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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