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身在地面上使用气瓶存在安全隐患,请立即停止!近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执法队员发现,他们在对屋内一家餐厅进行“回头”检查时发现在商店的后厨,煤气瓶倒置在地上使用,当场制止了这一危险行为。
了解后,餐厅老板曹某发现当天气瓶里所剩无几,以为中午店里生意比较好,送气员一时无法送气将气瓶倒置以延长使用。没想到,这一幕恰好被前来现场检查的执法队员看到了。
在查询中,曹某说,他以前也曾因为类似的行为受到过处罚,知道这种行为是危险的、违法的,但他是幸运的。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燃气用户不得加热、砸碎、躺下、暴露气瓶或者改变气瓶的检查标志和油漆颜色。 最终执法小组对该餐厅展开调查
发现问题隐患仍未整改,该餐厅被列入“红色警戒”经营单位行列。 据悉,这是城西大队探索开展的“红黄绿”三色燃气监管工作场景之一。
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监察工作,使前期检查、监督、宣传工作发挥有效作用城西大队在《体检报告》监督执法的基础上,创新了“红、黄、绿”三色管理办法,并应用于燃气管理
在具体检查中,对未发现问题的营业门店,将其列为“绿色档案”单位,并在日常检查中主要开展宣传教育,减少后续检查频次。
如有轻微违规,将通过《体检报告》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一一呈现,将门店列为“黄色预警”管理,后期开展定期复查工作。
对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给予“红牌”,进一步查处,并纳入后续重点检查单位。
除了加强检查外,城西大队还对这些“红牌”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了法制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降低燃气事故发生概率。
执法人员提醒。
广大燃气企业用户。
以下行为既危险又非法
别这样
1.使用国家已淘汰的燃气器具;
2.使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未在期限内检验合格的气瓶;
3.加热、砸碎、躺下、暴露气瓶或改变气瓶的检查标志和油漆颜色;
4.倾倒残渣或用气瓶相互倾倒;
5.开展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