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发表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南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
声明提到,为坚持合作共赢,服务两国发展,促进地区乃至世界经济有序复苏和可持续增长,双方将加强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农业、金融、货币等领域的对口合作机制,建立国有资产与国有企业、交通运输部门合作机制。 并推动多项重点合作。
【共建】中国巴萨越南巴萨红河揭河公路大桥建设
双方同意促进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一带一路”合作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两廊一圈”框架》。 推动中越南跨境标准轨距铁路连接,研究和推动越南老街和河内海防标准轨距铁路建设,及时开展同青河内、芒街和下龙海防标准轨距铁路的研究。 加快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对接,包括建设中国巴萨越南巴萨红河界河公路大桥。 鼓励两国企业在公路、桥梁、铁路、绿电、电信、物流枢纽等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合作,继续密切合作,促进陆、空、铁联运合作,并为此提供便利条件,加强物流合作。
【招商引资】重点加强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双方同意办好经贸合作区,重点加强农业、基础设施、能源、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的投资合作。 鼓励和支持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技术先进的企业在符合自身需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领域进行投资,将为此创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 加快实施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传统医学院第二分校项目。
双方同意深化两国在国有企业改革和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在人才特别是国有企业高管培训方面开展合作,鼓励两国国有资本管理机构开展沟通对接。 以利于加强两国企业之间的互利合作。我们将本着市场化原则和实质永续精神,积极加强关键矿产领域双边和多边合作的可能性,确保能源生产和供应链安全。
[**扩大两国产品对对方国家的出口。
双方同意采取具体措施,扩大双边发展规模,朝着平衡和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充分发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作用,加强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平台上的合作,扩大两国优势产品相互出口。 双方同意加强标准化领域合作,确保商品和产品特别是农产品标准的协调,为两国合作提供便利条件。 中国将积极推进越南鲜椰、冷冻水果制品、柑橘类水果、鳄梨、蛋奶苹果、莲花、植物性中药材、水牛肉、黄牛肉、猪肉和牲畜肉制品的入境手续。 越方将积极推动从中国进口各类鲟鱼,加强双方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两国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双方同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于两国和地区生产和消费的货物链畅通。 提高通关效率,推进中越南友谊友谊口岸货运走廊和浦寨新清货运走廊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合理分流各边境口岸进出口货物,保障边境重点口岸畅通运行。 双方同意积极发挥第一顺畅工作组作用,继续挖掘双方潜力,推动落实《中国商务部和越南工贸部关于加强链条保障合作的谅解备忘录》,维护两国产业链和第一链的安全稳定。 双方同意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的作用,促进两国工商界电子商务合作。
双方同意充分发挥中越南陆地边境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的作用,继续落实中越南陆地边界三项法律文件和相关协议,加强边境地区治安管理,积极推进边境口岸开放升级。 继续有效落实《关于北仑江口自由航行区通航协定》。 * 开展“经授权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加强“单一窗口”交流合作,持续深化反走私执法合作,推动“美龙”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更多成效。
中方支持在重庆设立总领馆,在重庆、杭州设立首个推广办事处,为两国经贸合作发挥积极作用,愿继续为早日在国内有关地方设立首个推广办事处创造便利条件。
【财金】促进两国货币合作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两国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两国金融和货币合作工作组的作用,促进两国货币合作。 支持双方深化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框架下的合作,按照亚投行的战略政策和程序,为相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粮食安全与绿色发展]尽快谈判签署《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
双方同意积极参与构建全球清洁能源伙伴关系。 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包括在亚洲自然保护区管理、迁徙野生物种保护、边境地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等方面的合作与经验交流。 中方欢迎越南参与“一带一路”国际绿色发展联盟活动。
双方同意加强农产品种植加工合作,开展海洋和海岛地区综合环境治理研究合作,开展北部湾渔业资源增殖、放养和养护合作。 尽快谈判签署《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落实《突发事件下海洋渔业活动联络协定》。
摘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