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分录为: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信贷:资产减值准备
分摊涉及的是资产组的减值,毕竟如果是单一资产,可以进行什么分摊?无论减少多少,都必须确认单个资产。
在确认资产组整体减值金额后,减值损失的分配分为三个步骤:
1.先虚构后现实:即先对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抵销,再扣除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
2.在扣除其他资产账面价值时,按照这些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3.(2)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到小于可收回金额的,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恢复为可收回金额,未扣除的损失继续在剩余资产中分摊。
至于第三点,和课本上的陈述略有不同,本质上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我这样写,就是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和记忆。
教科书是这样说的:
各项资产扣除后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以下三项中的最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如果可确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果可确定)和零。 因此无法分摊的减值损失金额,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摊。
仔细想想,资产本身的可收回金额是待售金额(公允价值-处置成本)和待使用金额(预期未来现金流现值),以较高者为准,这两个金额小于0的概率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资产的现值(如果可确定)和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中的最高值是否不小于可收回金额?
这也就好理解了,虽然单一资产的战斗力不足,需要与其他资产结合才能产生独立的现金流,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将减值降低到比单独出售更低的水平。
可以自己卖10万元,组团后降到8万元
也正因为如此,资产组的减值可以说是有约束的线性配置,也可以说是有束缚的舞蹈,不能纯粹线性到违背商业常识的地步。
让我们验证上面提到的三步法
XYZ公司拥有一条生产光学设备的生产线,该生产线由A、B、C三台机器组成,成本分别为40万元、60万元和100万元。 使用寿命10年,净残值为零,折旧按寿命平均值法计算。 每台机器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但整条生产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销单元,属于一个资产组。 2024年,第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光学产品被列为替代产品,到年底,公司光学产品的销量大幅下降了40%,因此对第一条生产线进行了减值测试。
截至205年12月31日,A、B和C三台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000美元、300,000美元和500,000美元。 机器A的公允价值估计为扣除处置成本后的净额150,000美元,机器B和机器C均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净额扣除处置成本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 在估计了未来五年的现金流量和适当的贴现率后,该生产线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00,000美元。 由于本公司无法合理估计该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成本净额,本公司以该生产线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鉴于截至205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1,000,000元,其可收回金额为600,000美元,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减值,该公司应确认减值损失400,000元,并将减值损失分配给构成生产线的三台机器。
资产组账面价值100万,可收回金额60万,减值40万。
1.先虚构后现实:即先对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抵销,再扣除其他资产的账面价值
这条生产线没有商誉,通过。
2.在扣除其他资产账面价值时,按照这些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A、B、C三台机器账面价值分别为20万、30万、50万,账面价值分别占20%、30%和50%。
相应地,三机应承担的减值损失为:80,000,000(40*50%)。
完成此步骤的减值后,A、B、C三台机器的账面价值变为:120,000、180,000和300,000。
3.(2)部分资产账面价值减少到小于可收回金额的,该资产的账面价值恢复为可收回金额,未扣除的损失继续在剩余资产中分摊。
根据主干,机器A的可采量为150,000,机器B和C无法可靠地估计可采量。
第二步,机器A的账面价值已经抵扣到12万,明明要恢复到15万,那么少扣的3万减值损失怎么办呢?
很简单,二次分配是在机器 B 和 C 中进行的。
谁让 B 和 C 无法拿出可靠的可收回金额?减值的底线不再是可收回金额,而是0。
第二步后,B和C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20,000和200,000,账面价值占375% 和 625%,对应承担的减值损失为1125万(3*37.)5%) 和 1875万(3*62.)5%)
第二次减值后,B和C的账面值进一步降低到10875万和18125万。
至此,已对每台机器的减值进行分摊,三台机器A、B、C减值后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5万和10875万和18125万。
综上所述,如果怕考试时想不通,也可以画个**来处理这个稍微复杂一点的损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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