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核实处理异议信息,新疆光大小贷被罚款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28

日前,根据央行鹰潭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照规定核实处理异议信息,鹰潭新疆光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光大小额贷款)被处以10万元罚款。

因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新疆光大小贷董事长兼总经理夏明;新疆光达小额贷款风控部工程师沈薇薇被罚款3万元,罚款110000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新疆光大小额贷款成立于2024年3月,经省财政厅批准,是一家注册资本5亿元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夏明在鹰潭市城区及周边县城区开展小额贷款业务;买卖债券等

在股权关系方面,新疆光达小额贷款由北京紫木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鹰潭润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20%)、鹰潭润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0%)共同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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