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近日印发《专利转化与运用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做强和优化实体经济,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笔者认为,做强和优化实体经济,促进创新成果向实体生产力转化,推动以专利为核心的创新成果产业化尤为重要。 因此,行业是否有高质量的专利成果,用什么样的制度或政策安排来推动高质量专利成果的产业化,是关键。 加强专利成果源头供给
为提高专利质量,加强专利成果源头供给,笔者梳理《行动计划》发现,这主要从“存量”和“严格增量”两个方面入手,即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存量,培育优质专利。 其中,“盘点”是加强专利成果源头供给的关键。 首先,要建立“可转换专利数据库”,通过科学评估,根据专利是否具有转化价值和具体的行业应用领域,对专利清单进行筛选,从而形成专利数据库。 二是要建立“有效推送渠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按照行业细分市场对企业进行匹配推送,促进供需对接。 如果把“盘点”上到全国的视角,依托统一的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匹配政策、服务、资金等优势资源,将比单一高校、单一地方更有效。 为提高新申请专利的质量,《行动计划》提出,倡导推进专利研发合作,实施申请前评估,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专利服务等,通过“严格递增”留住具有转化前景的优质专利。 为取得上述成果,一是提出并实施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申请前评价体系。 2024年,在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提高高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应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该制度在高校开展了有益探索, 挤出一些专利水,保留了高质量、可转让的专利。二是推动建立专利等质量导向的服务指标机制。 专利机构是高质量专利的重要来源,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文件的起草中起着关键作用,而高质量专利申请文件的起草对专利机构的资质和专利权人的实践和敬业水平都有一定的要求。 三是倡导推进专利研发合作,推动更有针对性的研发转化。 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在科研活动中准确对接市场需求,积极配合企业攻关,形成更多符合行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 鼓励探索专利开源
《行动计划》指出,要支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上市专项服务,切实降低上市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为重点,将专利产品的申报作为衡量专利转化实施情况的基本依据。 专利是科技型企业拥有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基础,也是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的核心,是企业体现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支撑。 科创板上市的企业一般都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是否拥有多项优质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战略性知识产权布局,成为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重要门槛。 近年来,一批具有大学背景的“硬科技”初创企业崭露头角。 无论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从自主研发中取得的,还是从联合高校转化而来的,做好知识产权的“储备”和“削减”工作,凸显了知识产权在科技型企业中的重要价值。 近年来,专利产品申请更加关注哪些专利或专利组合为企业的专利产品提供了核心技术支持,这是引导企业推动高价值专利转化、促进产品端和产业端专利转化的重要抓手。 这一举措对培育和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促进专利在实体产业中的应用,做强实体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因此,《行动计划》提出,鼓励探索面向未来产业等前沿技术领域的专利开源等新型应用模式,以及现行的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有利于在尊重专利权的基础上,探索和实践创造创新生态,推动专利更多转化应用。 构建专利转化政策措施
《行动计划》提出,探索对专利等科技成果估值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年度、逐类、阶段性整体评估,不再进行单项评估,体现了对转化规律和市场规律的尊重。 首先,高校专利后的国有股处于小股东地位,高校股权控股管理部门在参股企业经营中不占有绝对话语权。 其次,高校专利入股后,企业往往要经过市场应用价值的经营考验和创业期投入大、收益低的成长期考验,这个阶段盲目地要求国有股权维持和增值,一些强者很难, 对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统考不全,根据考核实际情况,根据考核的年份、类型、阶段,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行动计划》对专利转化政策的要求是,在《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的政策导向从高校领域拓展到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从职称提升、绩效考核、职务聘任、 项目完成、人才评价和奖学金评价涉及高校的各级各类项目评价、机构评价、企业认定、人才评价、职称评价等涉及专利指标的工作。上述扩容使得高校在提升专利质量的行动中不再孤军奋战,形成了全社会、各部门、各地区推动专利质量和转移的政策合力,体现了在高校领域率先开展这一行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