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怀谢丽萍律师在人民督导员培训班上分享的经验。
2024年12月29日,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专项业务培训隆重开幕,全市100余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培训。 衡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曼林出席开幕式并作动员讲话。 培训班上,衡阳市司法局基层法治建设科科长刘丽丽就如何提高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提高业务素质进行了专题讲解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肖静介绍了全年检察监督工作情况。 湖南柴正律师事务所副所长谢立平律师受邀就人民主管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如何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进行了分享。
谢丽萍结合工作实际,详细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立的背景,并对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颁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的规定》进行了讲解他还重点分享了四个方面:人民主管如何发挥监督作用,如何提高其履职能力。 首先,人民监督员要明确职责和职权,不断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 人民监督者只有明确自己的监督职能和权力,才能正确行使监督权,才能在人民司法权力的本质与司法活动的专业化、法律职业的精英化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
二是人民监督者要积极主动,敢于监督。 参加每一项监督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要以对人民负责、对检察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实干,做好“读、听、问、议、释”五步走。
此外,人民监督者必须有一颗公平的心,善于监督。 人民监督员要充分发挥社会地位优势,每次参加检察机关邀请的活动,都要围绕主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努力使每一次发言、每一项建议都反映群众所想,使检察机关在办案时不仅要服从法律的意志, 同时也要注重民意,把法律的要求与大局的需要和社会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后,谢丽萍强调:人民主管要有荣誉感,积极树立主管的良好形象。 作为代表群众的监督者,在日常生活中要更加严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道德道德操守,树立人民监督的良好社会形象,说服群众,让检察机关放心。 (文:邱**,张玲,湖南柴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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