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风桥经验”,以新时代积极正义的理念为指导,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助力法治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近日,朝阳区法院民事审判庭高效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推动了70余元涉企纠纷的低成本解决,助力涉案企业早日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简要案情】。
今年,被告A公司中标被告B公司承包的厂房耐磨地坪施工项目后,将该项目分包给原告,并签订了《项目建设合同》。 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但被告A公司只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价款,导致原告将A公司、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按实际完工工程金额支付工程741603元,并支付利息。
[高效调解]。
主审法官韩玲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开始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发现双方当事人在工程范围、完成工程量、工程质量、窝工程损失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 如果启动鉴定程序,不仅耗时长、费用高,而且不利于争议的实质性解决。 为此,法官决定组织双方到项目现场实际测量和确认工程量,并以此为突破口,说明法律和道理,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主审法官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一次性解决纠纷为目标,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从节约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
最终,被告与原告达成全额支付工程价款的和解协议,原告主动撤诉,以最佳方案、最佳效果解决企业相关纠纷。
作者:李建楠.
责任编辑: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