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烂尾楼乱象,关键时刻谁站出来?

小夏 社会 更新 2024-01-19

三亚翠景蓝湾项目:买家的艰难遭遇 近日,我读到海南省三亚市济阳大道未完工翠景蓝湾项目的报道,深感悲痛和无奈。 该报告描述了262名购房者所经历的困难。 他们主动筹集资金,将C楼和D楼的水路连接起来,并进行了简单的装修,但他们的“新家”却是一个坑坑洼洼、积水、走廊昏暗、没有厕所的地方。

在这种情况下,买家不得不设置一个房间作为“自助办公室”,轮流值班,以免错过任何“自救”的机会。 2024年元旦,有购房者甚至“拦住”正在三亚海旅免税城调研的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告诉他他们在三亚买房的遭遇。 沈书记表示,如涉及法律问题,将依法处理如不涉及法律问题,将进行相关查询。

因此,三亚市委、市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组成工作组,由公安、法院、住房等部门联合开展,开展“常态化”工作,尽可能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虽然设置了临时公厕,放置了垃圾桶,但仍然没有根本的解决办法。 问题到底是什么?是因为“涉及法律”吗?据说,“开发商卷入此案的问题更为复杂”。

我能理解,省委书记沈晓明工作量大,做出这样的表态并不容易。 但是组成工作组的部门呢?我理解,当涉及到“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工作组确实很难独立解决,时间会一拖再拖,让人心疲力尽。但是,买家有什么问题?他们攒了一辈子买房却住不住,这是谁的错?

当然,开发商有错,但放贷银行和发“五证”部门不负责吗?银行的霸主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银行应该监督进入开发商账户的资金流向,转移本应用于盖房的资金也是银行的责任。 在此过程中,该行未能履行监管责任,也存在过错。 购房者的困境令人深感悲痛。

他们本来应该在买房后能够搬进新家,安心享受美好生活,但由于开发商的疏忽和其他部门的疏忽,他们陷入了困境。 我们希望我们能更积极地协调这个问题,为购房者提供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反思自身管理,加强对开发商等相关主体的监管,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这不仅是对购房者的责任,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我们期待这些买家能够早日住进自己真实的家中,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 今天我们要谈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未完工的建筑。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些年来,全国三亚翠井蓝湾未结案的类似事件并不少见?而最近也发生了一起“律师被锤”事件,似乎性质类似。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或许我们可以借鉴朱镕基总理的清偿三角债务的方法。 当年,清理三角债务比现在的烂尾楼整治要复杂得多,但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们做到了这一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当时三角债大多涉及企业,现在烂尾楼涉及民生。 民生无小事!整改未完工的建筑并不难。

本来,我国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跟不上世界潮流。 振兴资产总比在那里腐烂要好。 同时,房地产行业是高负债行业,银行应承担起资金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资金专项专用。 特别声明:. *在互联网上,如有侵权,请提醒您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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