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年轻人在结婚买房方面承受着压力,父母一般都会或多或少地给予经济上的帮助。 然而,也有不少年轻人将父母帮忙出资买房、支付首付、每月还款视为父母的“标准”,甚至是“自然义务”。 这个想法没有道德或法律支持。
案情简介
现年50岁的陈某从事销售工作,最近遇到了一件令人讨厌的事情。 因为没有按照承诺给儿子买房,老陈被独生子小陈起诉。
三年前,老陈办理了离婚手续,重新开始了家庭。 正因为如此,老陈和他唯一的儿子小陈之间产生了一些隔阂。
后来,小陈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孩,开始谈婚论嫁。 今年4月,他让父亲出钱为他买了一套婚房。 听说儿子要成家了,老陈非常高兴,当场答应出资帮儿子买房。
回到家后,老陈仔细盘算,发现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就告诉儿子买不起房子。 萧晨听到这个消息非常生气,赶到老陈家,和他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在派出所民警的斡旋下,老陈签订了书面协议,承诺出资100万元为儿子买婚房。
然而,老陈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这笔款项,并多次推卸责任。 萧陈再也忍无可忍,将老陈告上法庭,要求他履行诺言。
庭审中,老陈表示,自己在生意上遇到困难,欠了很多银行贷款,无力帮儿子买房。 小陈坚称,该协议是购房合同,不是赠与合同,因此不可撤销。 最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老陈与小陈之间的协议是以资本金购买房屋的合同,而不是赠与合同。
由法院审理
经审理,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老陈父子之间的协议实际上是赠与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
本案中,双方一致确认100万元的购买价款尚未支付,故老陈依法享有随意撤销权。 老陈作为赠与人,有权在赠与财产权转让前撤销赠与。 由于老陈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支付款项,并以实际行为表示拒绝履行约定,同时在案件审理期间再次表示将撤销赠与,因此涉案协议已被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旦解除,双方不再享有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小陈无权要求老陈继续履行合同。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小晨的诉讼请求。
法官怎么说
1.法律视角。
协议性质:根据描述,老陈与其儿子签订了书面协议,承诺出资为儿子购买婚房。 本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赠与合同或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上写着老陈愿意将资金或财产无偿转让给儿子,而借款合同上写着老陈愿意给儿子一笔钱,但儿子将来需要把钱还给老陈。 问题的关键在于协议的具体细节,以及双方如何理解它。
协议撤销:如果协议被认定为赠与合同,则赠与人老陈有权在产权转让前撤销赠与。 根据描述,老陈公司并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支付,这可能表明老陈公司已以实际行动撤销了赠与协议。
诉讼结果:如果小陈坚持将老陈告上法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协议的具体内容,判断协议的性质,以及老陈是否有权撤销协议。
二、实际操作角度。
沟通和调解:在法律纠纷中,律师的首要任务是尽可能通过沟通和调解来解决纠纷。 如果小陈和老陈之间的沟通能够解决问题,那么律师可以协助他们达成和解协议。
证据收集:如果争议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律师需要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协议文本、当事人的通信记录、银行转账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帮助法院了解争议的原因和过程。
法律辩护:在法庭上,律师需要代表小陈或老陈进行法律辩护。 这可能包括为协议的理解、老陈撤销赠与的合法性等进行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