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五严不入”。
在五项“严禁”中,最有意思的就是禁止晚间自习收费的问题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间校内督导自习、午休看护、晚间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通知》要求各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正式实施。 如今各地正在酝酿,据大湾新闻报道,安徽在1月4日率先出台了更具体的政策。早到学校自习、午休看护、晚间自习等,不得计入课后服务费项目。
一线教师没有被倾听据悉,安徽省教育厅在出台具体政策的过程中,组织了多次与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包括基础教育科科长、地方教育局教研人员、部分中小学校长、幼儿园校长、高校教师等,听取意见和建议。
对于上面的构成,我有些困惑,为什么要请高校老师参加,课后服务只涉及中小学和幼儿园,高校也有课后服务吗?我想我没有听说过,而且我没有在文件名称中提到“大学”
我不明白的是,我没有征求小学、初中和幼儿园老师的意见。 虽然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长也是老师,但他们毕竟戴着黑色的小纱帽,而且不是一线教师,所以恐怕他们不能畅所欲言,充分传达老师的意见。
我觉得关于课后服务,我们应该倾听一线教师的声音,毕竟亲自参与课后服务的是一线教师,只有一线教师才能深入了解具体情况和品味。
从上面的截图可以看出,安徽省教育厅这次共收到48条意见建议,其中27条被采纳,21条未被采纳。 我很好奇,这21条没有被采纳的内容是什么?
虽然没有一线教师参与讨论,但我认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校长可以提出对教师有利的建议我忍不住想了起来。
此外,我还想知道是否强调不应该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那么不应该要求教师参加吗?参与的教师能否对一堂课的补贴有“议价权”?
这个《通知》是关于课后服务的,严禁将早课托管、午休管理、晚自习纳入课后服务范围,这当然可以理解,但除了《通知》之外,我们是不是也应该谈谈这三个时段如何安排?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早到校、午休管理、晚自习都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便捷学习生活服务。从这里不难看出,教育部其实是支持夜校自学的,但是是不允许收费的,只有无私奉献!
教育部曾表示,学校不得强迫学生参加晚间自习,也不允许提供有偿晚间自习服务,但是如果没有报酬,校长又该如何安排教师呢?早中午不说了,校长甚至教育局有权利强迫老师晚上学习吗?
按理说,在教育部规定的优质作家的时间表中,确实没有后期自学,尤其是初中、高中三年级,但几十年来,夜自习其实一直存在,当然也一直都是收费的。 教育部关于不允许提供带薪晚间自学服务的说法,有点严重不合时宜?
不知道教育部有没有想过,如果不给钱,又有多少老师会无私奉献给晚上的自学?如果老师被迫参加,为什么不呢?
不知道教育部有没有想过,如果学校取消晚上的自习会怎样?初中和高中的家长能安心吗?看上图,深圳取消了晚间自习,家长大怒,向教育局局长投诉,这是什么意思?
学校取消了晚上的自习,地下补习班难免生意兴隆,放学后家长会送学生去补习班。 虽然双减必须从化妆类中剔除,但能打败吗?地下补习班一直存在。
不管怎样,我觉得教育部应该认真考虑夜校自学的问题:
一、初中第三晚的自习可以取消吗?
其次,如果你不能取消,你应该被收费吗?
第三,如果没有收费,是否应该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