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第14节应提供关于通过公路、铁路、海运或空运运输危险物质或混合物的基本分类信息。 如果信息不可用或不相关,则应进行解释。
一UN编号
提供《联合国规章范本》中的联合国编号(即物质或物品的四位数识别编号)。
第二联合国正式船名
在《联合国示范条例》中提供联合国运输的正式名称。
第三运输危险品的分类
根据《联合国规章范本》,根据物质或混合物的主要危害,提供物质或混合物的运输类别(和次要风险)。
第四包装类别(如适用)。
如适用,应提供《联合国示范条例》的包装类别编号。 包装类别编号根据特定物质的危险程度分配给它们。
五环境危害
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请说明该物质或混合物是否为已知的海洋污染物,如果是,则说明它是“海洋污染物”还是“严重海洋污染物”。 它还应根据《联合国示范条例》、《替代性争议性条例》、《RID和AND》说明该物质或混合物是否对环境造成危害。
六用户特殊注意事项
提供有关用户应注意或需要遵守的与装运有关的任何特殊预防措施的信息。
七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文书运输散装货物
本小节仅适用于根据国际海事组织文书(例如《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六章或第七章)运输的散装货物
《防污公约》附则II或V、《国际商业公司规则》、《IMSBC规则》和《IGC规则》(或更早版本,如《EGC规则》或《GC规则》)。
运输危险性鉴定证书的认定标准:
《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示范条例的建议》(橙皮书)。
危险品条例 (IATA DGR)。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铁路危险品清单
危险品清单(国家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