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太离谱了,广东惠州有个女人去吃烤串,刚一坐下,就被收取了四种费用,包括一次性串烧使用费、纸巾费、茶几费、调味费。
当女人问店家为什么要收这四笔费用时。
店家说,串子是串子的成本,配料就是配料的成本。
女人说,既然你一个接一个地卖,我收的可能是这串肉串,一串**的**是9毛钱,你也写**。
但是,如果您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收取使用标志的费用,则为**消耗。
还有纸巾费、茶几费、调味费。
这相当于我们坐下来什么都不做就收取了四种费用。
那个女人还开玩笑说:“你每个月收的钱比我工资还多。
随后,他拿着牌子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对于女方的做法,网友们纷纷鼓掌。
但我也对店家离谱的收费方式感到惊讶,“下次有必要收取入场费、楼层费、装修费、水电费、室内空气费、凳子使用费等吗?
那么从法律上讲,店家收取上述费用合法吗?
根据第一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主管机关的规定明确标明价格,注明名称、产地、规格、等级、定价单位、**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使用棒、纸巾、茶几、调味费、调味费没有明确标注并放在店铺的价目表中,所以这部分费用不能收取。经营者不得在标示价格之外提高**商品的价格,也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如果餐厅宣传上述费用,很少有人会在餐厅用餐。 显然,该商店未能指定价格是非法的。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当消费者进店点餐时,双方已经有了民事法律关系,这意味着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开始,提供纸巾、座位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烤串、调味料是吃烤串的必备品,如果再收费,就和**销售没什么区别。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证、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的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迫交易行为。
因此,商店的做法违反了对消费者进行强迫交易和销售的基本义务。
该女子已经投诉,相信市场监督管理局很快能够处理此事,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