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跨类抢注驰名商标,“快手老铁”被认定无效

小夏 财经 更新 2024-01-29

近年来,我国商标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商标申请注册质量不断提高,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但与此同时,“囤积商标”、“乒乓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时有发生。 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商标恶意注册典型案例和专项审判工作。

商标恶意注册通常是指以抢夺或者不当利用他人市场信誉、损害他人在先权益、侵占公共资源为目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注册商标的行为。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目前我国商标注册成本相对较低,公共资源、社会热点、突发事件、名人名、他人在先知名品牌等标志中的独特字眼通常都具有较高的公众关注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商标注册。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玉水介绍,一是法院充分利用商标法的绝对规定,加大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二是法院准确适用《商标法》相关规定,在诚实信用原则指导下准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将主观因素和恶意情形纳入各条款的判断适用中,加大对恶意注册他人商标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法院在商标民事案件审理中加强了对恶意注册和滥用商标权行为的监管。

在本次报道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法院充分考虑了行为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主观恶意以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受众是否高度重叠,合理确定了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范围。

本案中,诉争商标“快手老铁”于2024年8月29日向某酒类销售公司申请注册,并获准用于“会计”服务。 引证商标于2024年11月14日被信息技术公司批准注册,并获准用于“节目制作和娱乐”等服务。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证据可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某信息技术公司的“快手图”商标构成用于“节目制作、娱乐”等服务的驰名商标。 诉争商标为“快手老铁”字样,“老铁”也是其他公司注册使用的商标,故诉争商标构成“快手与土”的复制或仿制品。 虽然诉争商标核准使用的“会计”服务与“节目制作、娱乐”等服务存在差异,但考虑到“节目制作、娱乐”等服务均为快手平台面向普通消费者提供的服务,且快手平台注册用户高达7亿, 其服务对象必须包括“会计”服务的对象,且上述服务的对象是重叠的。此外,基于快手平台的巨大流量,从事“会计”服务的主体也可能通过平台进行推广,两者之间可能在服务内容上存在联系。 因此,相关公众在“会计”服务中看到诉争商标时,容易与“快手图”商标建立相当程度的联系,误以为服务于信息技术公司或有特定联系,削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损害信息技术公司的合法权益。 据此,涉案商标的注册构成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所指情形,应当依法宣告无效。

**: 北京**客户 记者:徐慧耀

相似文章

    难道真的无法阻止商标“恶意注册”吗?

    恶意抢注商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在相关领域使用的商标 域名或者商号的行为。这在商界并不少见,一些知名品牌也深受其害。本文考察了通任唐 联想 苹果等品牌的经验,分析了如何识别和应对这一现象。首先,值得注意的是,童任在年发现了一个其商标在日本预先注册的案例。北京通任唐药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