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反映,平济路250号附近的人行道坑坑洼洼,路过时有好几个孩子摔倒,非常危险,希望管理部门对路面进行整修,确保路人的安全。
相关回应。 对此,闵行区融**中心记者于11月30日联系上了古梅路街道建设管理中心(房管办)副主任黄新伟。
据介绍,由于路面上生长的樟树,根系过于发达,无法拱出路面,导致路面坑洼不平,针对这种情况,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了道路养护部门,对路段的根部进行了处理, 同时重新铺设路面,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目前,路面已经翻新。
黄新伟表示,目前,该街道已经对辖区内的人行道进行了调查,下一步将对辖区内出现此类现象的人行道进行整治。
那么,公民因道路损坏而受损,该如何分担责任呢?下面就来听听上海大仓海新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玲的。
她说了什么——
张玲,上海大仓海新民律师事务所。
树木根系发达导致路面坑坑洼洼,相关部门及时排查整治如果公民因道路损坏而遭受损害,如何划分责任?
张玲律师表示,这个问题是因公共道路管理缺陷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 一般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时,就要看道路缺陷形成的原因,道路缺陷形成的原因有很多。
如果是这样,则道路本身存在缺陷,例如路面坑洼,高速公路护栏设计不合理,道路未被相关部门验收或者是由于相关部门或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缺陷,如施工单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
责任主体:涉及养护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公路管理机构、城镇等。
如果缺陷是由第三方的行为造成的,例如高速公路井盖被他人移位,或在高速公路上烘干粮食造成的交通事故等;如果能够澄清行为人,可以与有关部门或单位一起起诉第三方,由第三方承担过错责任,相关部门或单位可以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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