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莹说爱
刘先生求助说:“我结婚生妻生子,父母年纪大了,照顾不了自己,但她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不愿意照顾我父母。 你说,还有这样的理由吗?”
婚姻危机干预专家唐莹说,通过沟通,她了解到具体情况是:刘先生和姚女士结婚多年,孩子上高中后,在附近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觉得很有成就感。 最近,刘先生的父亲不小心摔倒了,母亲正在照顾刚生完孩子的妹妹,所以他希望妻子辞掉工作,专心在家照顾父亲。 姚女士说,我没有义务照顾我岳父,你可以让你姐姐回来照顾她。 她是女儿,有义务赡养和照顾父母。 刘先生觉得,姐妹俩结婚后,都有自己的家,妻子应该尽职尽责地照顾老人。 结果,夫妻之间发生了矛盾,大众说大众通情达理,婆婆说婆婆通情达理,双方互不让步。 刘先生一怒之下说,你连父母都不尊重,以前你说你不守规矩,现在你说不道德。 这句话深深地伤害了姚女士,她干脆回到了父母家。 夫妻关系紧张,婚姻出现危机。
婚姻专家唐颖表示,爱情觉得这件事应该从两个层面来分析。 一个是法律方面,另一个是理性方面。
从法律角度看,《民法典》明确规定,子女成年后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这里提到的孩子,包括已婚的女儿,有法律义务赡养和孝敬父母。 通俗地说,孩子在需要赡养时,不会因为已婚或已婚而推卸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嫁人的女儿还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同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但她有义务协助丈夫赡养父母。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责任和对丈夫的援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不遵守法律义务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协助义务则不然。
这样一来,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不可接受,我娶了一个老婆,她不能为我孝敬父母,那还是一个好老婆好妈吗?这种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是法律方面的问题。
从逻辑上讲,妻子是否愿意孝敬公婆,取决于两个方面。 首先是丈夫对她的态度,她是否愿意主动承担孝道(主公婆不能照顾自己时的贴身照顾)。 我和老公关系很深,和公婆相处得很好,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庭里被尊重和关心,妻子自发地孝敬公婆,这不仅是一种情感联系,更是一种崇尚的美德。 但美德不是通过胁迫产生的。
二是妻子本人的素质。 有些女人觉得,既然既是妻子又是母亲,就必须像妻子一样,为丈夫排忧解难要做一个好母亲,给孩子树立尊重老人的榜样。 即使你不习惯老年人的一些习惯或气味,你也会要求自己照顾老人。
如果妻子平时对丈夫或公婆态度不好,仍然又脏又累,很有可能是不愿意照顾老人。
婚姻专家唐颖表示,我想说的是,虽然《民法典》没有规定女婿赡养岳父母的法律义务,但实际上,很多男人还是会主动承担起孝敬岳母的责任,因为这也是爱老婆的一种表现;同样,虽然《民法典》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法律义务,但许多妇女对公婆的照顾比丈夫更细心。 这是由夫妻双方的感受和素质决定的。 我们不能随便进行道德绑架,更不能用它来进行人身攻击,指责我们不能尊重公婆不道德。 现在不是过去强调“三纲五常”的时代,男女平等,婚姻家庭更多的是问对方想要什么,而是通过相互尊重和关心,赢得对方的付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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