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深圳市加强居民生活建设》。
水、电、气管理实施方案
12月,正式进入水、电、气领域。
违法涨价的执法和处罚阶段。
日前,龙岗区坂田街。
该市发出了第一张罚单。
拒绝了一个。
整顿提高价格的城中村房东。
被判罚款4,000元。
《深圳经济特区居民水、电、气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自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明确房东、第二房东等“收费员”违法收费的,由街道办事处查处。 经过10月1日至11月30日两个月的广泛宣传整顿,部分违法涨价已得到遏制,但仍有部分业主或二手业主拒绝整改。
12月1日,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坂田社区城中村某房东当日向租户收取水电费,标准大大超过居民规定的生活用水用电量。 记者后来看到,房东开具的收据显示,水价为8元,电价为1元5度。 “事实上,建筑物计量后的水价约为493元吨,电费约06998元。 房东向租户收取的水费比指导价高出62%,是电费的两倍多。 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场检查组组长朱正华告诉记者。
据了解,业主本人为业主,拥有并管理城中村一楼的46套单间物业。 得益于近年区内城中村改造,周边环境得到改善,物业租赁情况良好,目前出租43套,租户均为附近企业员工。 自10月1日《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已有多名租户向街道执法队和社区举报业主违法收取水电费。
经街道和社区调查后,确认属实,与房东沟通三次,11月23日,下达警告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 12月1日,有租客反映当天仍有违法收费,执法人员前去复查,确认房东没有整改。 经调查取证,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12月2日处以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房东坦言,此前一直认为涨价已经存在很久了,所以有侥幸心理,没有及时纠正受到处罚后,我深深体会到这是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后期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坂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居民将继续严格执行城中村水电价上涨法,推动“若干规定”贯彻落实,维护群众利益。
*:深圳特区日报。
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