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徐杰知识产权融资。
《知识产权金融》从美国国际**委员会(USITC)官网获悉,近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对华硕的部分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展开调查。 调查涉及的产品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公告中进行了描述。
该调查基于北卡罗来纳州莫里斯维尔的联想(美国)** 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提交的投诉,并由 2023 年 12 月 4 日的投诉补充。 诉状称,华硕在向美国进口和销售某些电子计算设备及其组件时侵犯了联想声称的专利,违反了2024年《关税法》第337条。 联想要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和停止令。 “337 条款调查”是根据 1930 年美国《关税法》第 337 条的相关规定,调查进口商品中的知识产权侵权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确定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以及是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的准司法程序。
在这次调查中,USITC确定了以下受访者: 台湾台北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ei,台湾)和加利福尼亚州弗里蒙特的华硕计算机国际公司。
在USITC启动这项调查(337-TA-1382)时,尚未就案件的案情作出决定。 USITC的首席行政法法官将案件分配给USITC的行政法法官(ALJ),该法官将安排和进行证据听证会。 行政法官将对是否违反第337条作出初步决定,并由委员会审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尽早作出最终调查决定。 在启动调查后的45天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确定完成调查的目标日期。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第337条案件的补救令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发布后60天成为最终命令,除非美国**代表在60天内因政策原因未批准。
IP Finance此前报道称,11月15日,联想在加州联邦法院起诉华硕,称其笔记本电脑侵犯了联想的多项专利。 联想在诉讼中表示,华硕Zenbook笔记本电脑侵犯了其四项专利,这些专利涉及无线通信、对角线触摸板滚动以及允许笔记本电脑转换为平板电脑配置的铰链。 联想表示,在华硕的 Zenbook Pro 和 Zenbook Flip 14 笔记本电脑上发现了侵权技术。 该公司正在寻求未指定金额的损害赔偿,包括利润损失和特许权使用费损失,并要求法院下令永久停止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