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统一执法和司法标准,依法严格规范和处理酒后驾车案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近日印发。
意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从宽从宽,处罚从重,自2024年12月28日起执行处罚。主要观点如下:
酒后驾车加重情节
酒后驾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其他犯罪加工
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严重超载、超载、超速;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产品后驾驶;
驾驶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载客;
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载运师生的;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驾驶重型卡车;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运输;
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
实施威胁、打击报复、引诱、贿赂证人、鉴定人或者其他人,或者毁灭、伪造证据等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两年内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扣押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
五年内被判犯有危险驾驶罪或相对未被检控的;
其他需要较重处理的情况。
酒后驾车从宽处理
酒后驾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宽大
投降、忏悔、立功;
自愿认罪、接受处罚;
造成交通事故、赔偿损失或获得谅解;
其他需要宽大处理的情形。
酒后驾车可能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情节明显较轻,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血液酒精含量低于150毫克100毫升;
用于紧急情况,例如对伤病员的急救驾驶不构成紧急避险的机动车辆;
在住宅区、停车场等移动汽车、停车和定位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
由他人开车前往住宅区、停车场等短距离置换驾驶停放的机动车或以被他人驱赶为目的,从住宅区、停车场等短距离行驶;
其他情节明显轻微的情形。
醉酒后,出于紧急情况,例如对伤病员的急救不得已驾驶机动车构成逃逸的,依照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缓刑一般不适用于酒后驾车被告人
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缓刑一般不适用:
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轻伤或轻伤,并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造成交通事故,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跑的;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血液酒精含量超过 180 毫克 100 毫升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产品后驾驶;
拿以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实施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五年内,他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捕或者受到行政处罚;
被判犯有危险驾驶罪或相对未被检控的人士;
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罚款的判断依据
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应当根据酒驾行为等犯罪情节和实际危害后果,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缴付能力,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起点一般不得低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数额;
每增加一个月的刑事拘留,加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当它也构成其他犯罪时
如何定罪
酒后驾车同时构成交通事故罪、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根据规定定罪,处罚较重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通过暴力,通过威胁手段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也构成妨害公务罪、袭警罪以及其他依法犯罪的罪名对多种犯罪并罚的规定
自愿自首的定义
犯罪嫌疑人在现场被抓获酒驾后,允许其离开,然后由公安机关通知其出庭或主动出庭这不应被认定为自愿投降
造成交通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应该它被认定为自愿投降
*:新闻提要。
编辑:崔桃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