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的背景和目的
专精特新是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国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力量。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常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聚焦细分市场,形成鲜明的市场定位和竞争优势;二是注重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三是灵活适应市场变化,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和反馈四是重视人才培养和管理创新,构建高效的团队和机制。
专精特新申请,是指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工信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和服务。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在相关领域有潜力成为国际知名企业的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优秀代表。 申办目的,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企业》中共办公厅,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集团”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为培育奠定坚实基础
二、专业化、精细化、创新化申请的流程和条件
专、特、新申报流程及条件主要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培育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的通知》, 如下:
1)申请和推荐要求。
1.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申请复审,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评审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或推荐任何中介机构协助申请。 企业只需如实填写信息,提供信息即可。
2.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相关认定标准,并按照《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及要求说明》严格把握相关指标。
3.对已成为我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建议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类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推荐。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 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的,我部将予以通报。
2)工作程序。
1.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评审。
推荐和初步审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审推荐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表》(附件1),初审后提出建议。
审查宣传。 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抽查。 各市单独规划地位推荐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进行审核,不设上限。 根据评审结果,将公布第五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2.推荐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评审。
推荐和评论。 评审工作以地方为主,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评审申请表(附件2),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评审材料要求。 要坚持严标准、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复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核核实,并提出建议。 对第二批不推荐的复核企业,应及时通知企业,并说明原因。
查看宣传。 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审查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抽查。 根据评审结果,将公布第二批拟保留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
3)申报条件。
1.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条件。
1)符合《办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高的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具有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注册,在中国境内实际经营,不含港澳台地区。
3)符合《中小企业分类标准规定》中小企业规模标准,不属于《办法》附件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不适用行业范围”。
4)社会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诚信问题,无重大税务违法行为,无重大劳动争议,无重大诉讼纠纷,无重大债务风险,无重大经营风险,无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重大问题。
5)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报表真实、合法、有效,财务数据符合《办法》附件4《若干指标及要求说明》。
6)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0、ISO14000、ISO45000等相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通过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认证。
7)拥有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或团队,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办法》附件4中的“部分指标和需求说明”,研发成果转化率不低于《办法》附件4中的“部分指标和需求说明”,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使用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8)具有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合理的人员结构,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人才培养机制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有效,人才离职率不高于《办法》附件4“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9)有健全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关心员工福利,支持当地经济发展,推动行业进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2.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情况进行了审核。
(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保持或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在主导产品或服务在细分市场中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认定的市场份额时,具有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2)符合《办法》专项、专项、新型“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的(二)至第(九)项。
3. 专业和特殊新应用的类型和特点
根据对申请的背景、目的、流程、条件等方面的分析,结合咨询公司的实际案例,可将申请的类型和特点归纳为以下几点:
1)专精特新应用是政策性应用,是国家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明确的政策目标和政策支持。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益的企业,可享受减税、财政贴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市场拓展、品牌建设、国际合作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激励,提高企业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2)专精特新申报是一种自我选择申请,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自愿向工信部申请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行为,并非强制要求所有专业、专精特新 特殊和新型中小企业申请。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新的企业,需要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具备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和愿望。
3)专精特新申报是一种分层培育应用,是按照《办法》中的标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分级分类,遴选优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和提升。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新企业,需要在细分市场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主导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高、财务状况良好、研发投入高、研发成果较多、人才结构优秀、社会责任感强。
4)专精特新申报是动态管理的一种申报,是按照《办法》的规定申请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定期审查,退出不合格企业,补充新的合格企业。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新的企业要保持或提高自身发展水平,不断创新进取,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形象。
5)专精特新申报是一种综合评价申报,是按照《办法》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现场抽样、公示等方式进行公平公正鉴定的申请,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指标和要求进行综合评价。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新的企业,应当全面、客观、真实地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接受各方监督评价,不得欺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利益。
6)专精特新应用是一种持续改进的应用,立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识别,持续跟踪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帮助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发展水平, 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向更高水平的优质企业迈进。申请专精特新、专精特新的企业,需要不断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优化自身发展战略和发展模式,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不断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
四、结语
是国家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而制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战略规划,自愿向工信部申请认定为“小巨人”企业。 同时,他们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接受相关的审核和评估,保持或提高自身的发展水平,不断创新进取,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不断提升企业形象,不断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