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市场主体登记和身份验证有新的变化!!
为进一步落实《登记管理条例》关于实名核验的要求,完善实名制核验规则,防范冒充登记风险,保护公众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版注册及身份验证系统将启动,原有的“注册及身份验证APP”和“穗标”公民云“一窗口”应用将停止使用
实名认证方式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备案等服务时,应当通过实名制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方法如下:
第一种是通过线下窗口申请注册业务
1.自然人实名认证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自然人申请登记业务的,可使用“隋标”公民云“登记及身份验证(上海)”应用**进行实名认证, 具体操作请参考。
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实名制核验其身份信息的,可以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或者提交经依法公证委托他人代办的文件,公证文件应当注明委托人、受托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并注明拟办理的登记业务的具体内容。
(二)持外国(地区)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的自然人申请外商投资经营实体登记时,按照登记要求执行投资者身份认证材料提交材料。
2.非自然人实名认证
1)具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实体。
持有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以股东或投资人身份办理登记业务时,应当通过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验证经营主体身份,具体操作详见《登记身份认证系统使用指南(经营主体)》。
(二)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对自然人进行实名认证,核验方式详见自然人实名认证内容。
(三)外国(地区)投资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投资者的资格证明材料按照登记提交材料要求执行。
第二种:通过“上海企业注册**”网上注册业务
通过“上海企业注册**”在线服务平台,在以全网办公形式办理注册业务时,如按系统提示完成电子签名,即视为已完成实名认证,具体操作详见详情。
业务处理有效期自然人使用“隋竞”公民云“注册及身份验证(上海)”应用程序,或非自然人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通过线下窗口完成实名认证并申请注册业务的,业务办理有效期为验证通过后20个日历日请在有效期内申请相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