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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智通财经网。
智通金融APP讯,国开金融租赁(01606)发布公告,公司为资产转让方及资产转让方;租户;四川电力;2024年12月27日,资产转让方同意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应收债权、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权益,以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资产转让方的全部相关义务,公司同意转让租赁物及相关权利,并向资产转让方支付总转让对价人民币15亿元。 四川电力和四川电力新材料。
转让对价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将于转让日支付,其中本公司作为资产的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7元5亿元;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新材料研究院支付总计人民币7元5亿元;租赁应收款是指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含增值税的租金,以人民币计算支付,由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组成。 其中,租赁本金与转让对价金额相同,合计人民币15亿元租赁期内的租赁权益总额约为人民币7元15亿元。 租赁本金和租赁利息由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按季度分期支付给公司。
转让标的物为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应收债权、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担保权益以及融资租赁合同项下资产转让人需要承担的全部相关义务。 租赁物业为361。 位于中国河北省渭县项目北区78MW光伏发电设备。 维县项目北区是中国河北省在建的光伏发电项目,由四川省电力公司和四川省新动力材料研究院承建。 本次转让标的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15亿元。 资产转让人不单独计算转让标的的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
资产转让方为位于中国北京的国有企业中国电建租赁,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等业务承租人为河北燕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等业务,实际控制人为罗宇、曲鹏。
河北扬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公告显示,资产转让协议由公司在正常及正常业务过程中订立。 此次资产转让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增加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收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