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方甄选“小作曲”事件持续发酵,受此风波影响,东方甄选账号一周内流失粉丝超过200万,董宇辉个人直播账号一直处于粉丝持续增加的状态。 随着董宇辉粉丝数量的不断增加,其个人直播账号的价值也随之攀升谁能继续掌握流量密码,收获巨额经济利益?
1.平台拥有账户所有权
虽然不同的网络平台对用户注册时的要求略有不同,但基本上都具有“用户账户所有权属于平台运营者”的含义。
根据《抖音》用户服务协议第三条第四条:您在“抖音”注册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 如果公司发现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用户不是该账户的初始注册人,公司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该注册账户提供服务,并永久禁用该账户,以确保账户安全。
因此,抖音用户因财产权益不能成为账号的所有者,但用户可以根据用户协议享有账号的使用权。 也就是说,一旦董宇辉与东方甄选终止合作,双方将争夺董宇辉个人直播账号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
二、确定账户使用权归属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当前直播账号使用权纠纷中,法院通常会根据事实、原被告主张等多种因素确定账号的权属,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合同条款。
实践中,主播与MCN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中,通常约定了账号的管理权限和使用权属、运营责任主体、账号收益分成等。 法院一般会尊重民事主体的意思自治,审查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中是否有约定账户所有权的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账户的所有权。
例如,在高某与湖北兴绿博文化传媒合同纠纷案[(2022)湘08民终617号]中,法院认为,当事人自愿约定并处分直播账号所有权,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受法律保护。 高某诉诉称,原判决认定涉案直播账号权属不公平,涉案直播账号权属变更导致其重新注册直播账号及使用抖音的权利受到限制,与本案查明事实不符, 且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署《合作协议》,并明确放弃涉案直播账号的全部权益,对相关法律后果不存在误解。
2)账户的个人属性。
由于直播账号具有较强的个人属性,即使合同约定该账号属于公司,也不能排除可能因其个人依赖性强或主播在签约时地位弱势而被判定为属于主播。 例如,在北京电记时代科技发展***与白某的演出合同纠纷案中[(2023)京01民终225号],白某在绑定账号实名信息后,在账号使用过程中因作品、动态的使用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粉丝,其账号使用和管理权已经是个人专有权利, 不宜通过诉讼强制其变更实名认证信息。
3)MCN机构对账号的运营和孵化。
通常MCN机构在账号的运营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尤其是成为头部网红的账号,一旦归结于网红本人,就会直接给MCN机构造成严重的损失。 因此,法院在确定账户的归属时,也会考虑MCN机构对账户的运营和孵化。
例如,在重庆某文化媒体与李某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0)余01民初第1035号]中,法院认为,首先,从涉案账号的注册流程来看,注册人是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并担任该公司的管理人;其次,从账号使用情况来看,发布的内容都是KOL商业或日报,与作品内容一致;第三,从双方交易所账户的归属和管理情况来看,相关信息显示,公司在KOL的抖音直播活动、**拍摄、粉丝维护等方面投入了资金和人力。 最后,从账号操作结果来看,通过公司的运营,涉案账号已经积累了数千万粉丝,在全国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具有非常高的商业价值,因此涉案账号应该属于公司。
基于以上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从多个角度确定归属,在有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往往会按照协议做出认定,但也会综合考虑账号的实际注册人、平台内的相关规定、MCN机构与主播的法律关系等因素, 主播与MCN机构对账号孵化的贡献,以及账号与MCN机构的关联程度。
回到东方精选的“小作曲”事件,即使董宇辉与东方精选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其个人账户属于公司,一旦双方发生纠纷,该账户未必能被公司直接使用,其账户的个人排他性是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董宇辉的个人账号本身就是用实名注册的,账号也是自己日常运营的,发布的内容也是他的日常生活。 “小作曲”事件后,董宇辉的粉丝和东方选粉的相得益彰,可以看出他的账号和自己的关联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的合同中有“个人账户归公司所有”的条款,一旦双方发生纠纷,法院也可以认定个人账户的使用者属于董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