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上午9时许,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发生了历史性时刻。 在华侨大学任教的博士生张丽琪从警方手中接过《台湾居民定居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10条出入境政策措施实施后首位在福建定居的台湾同胞。 这一刻,张丽琪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我很高兴能成为厦门居民,实现我追求已久的目标!”
张立琦的故事,是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一个缩影。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关于支持福建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子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于2024年11月6日印发了十项出入境政策措施,鼓励台湾同胞在福建定居,便利台湾同胞在福建生活发展(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十条措施”的实施,标志着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其中,“台湾同胞在福建定居,'愿定居'”的政策,给了台湾同胞回乡的希望。 可向福建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审批,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同时,“十条措施”还提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湾同胞证》)的办理将更加便利。 此外,厦门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的设立,也将厦门、金、福马“同城生活圈”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的时限从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拟从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湾居民,可登录“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宝“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性有效台胞证申请”服务中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并上传文件**, 有效台湾身份证及台湾出入境证件完成申请。获得批准的人可以在抵达港口后领取文件。
作为第一个在福建定居的台湾同胞,张立琦的经历无疑为其他台湾同胞树立了积极的榜样。 他的故事,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成果。 在这里,台湾同胞可以享受与大陆居民同等的待遇,可以在这里安居乐业,实现梦想。
对于张立琪来说,成为厦门居民,不仅实现了个人梦想,也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增添了浓墨重彩。 他的故事将激励更多的台湾同胞勇敢地追求梦想,积极参与两岸融合发展的伟大事业。
展望未来,随着“十条措施”的深入实施,相信会有更多的台湾同胞选择落户福建,更多的台湾同胞在福建享受便捷的生活和发展机遇。 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建设,将为两岸同胞提供更广阔的交流平台,促进两岸同胞精神和谐,共创美好未来。
让我们都希望张立琪的故事能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良好开端,让更多的台湾同胞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感和发展机遇。 两岸融合发展,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