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的几点深度教育感言:
1、西北师范大学很多学院都有教育学博士招生,考生在报考时要注意所选院校,并注意相应院校的招生说明和时间安排。
2、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招聘时,大部分高校报名时不填写导师,统一选拔导师组,录取后确定具体导师。 详情请参阅招生目录。
3、西北师范大学笔试、面试时间、公布录取时间非常接近,基本在4天内完成,笔试后会有淘汰。
此后,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招生申请条件被取消。 总入学人数进一步增加,机会也更多。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指南
一、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科学人才,掌握扎实博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二、报名方式
我校博士生选拔方式有三种:直接博士生、硕士和博士继续学习、“申请-考核”制度。
1)直接攻击。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是针对从全国各地获得推荐免考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选拔博士生(以下简称“直读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为我校博士学位(不含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我校招生人数的20%。
2)硕士和博士学位阅读。它对我校合格的全日制硕士生开放。
3)“申请-评估”系统。全日制研究生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选拔为博士生。 在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完成,并于 2024 年 4 月完成。
3. 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在校博士生约350人(包括各专项选拔的博士生人数、“直立博士生”、硕士生和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度)。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为全校招生宣传专业,实际招生专业以科招网出台招生实施细则和学院出台招生实施细则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青年干部计划”)拟招收4人,仅招收以下4个学科(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学、0705地理学),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限1人,如无合格学生,招生计划另行调整。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博士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思想政治骨干计划”)招生计划单独列出(拟招收6人)。
四、报名条件
a) 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未在时限内受到纪律处分。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至少两名教授(或具有同等专业和技术职称的专家)在申请主题方面的书面推荐信。
2)学位要求。
1.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当年入学前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的学历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学位证书颁发日期为入学前一年的12月31日,以下简称“往届学生”)。
3.“直导博士生”应为取得所在学校豁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硕士、博士生应为我校二、三年级完成规定课程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3)特殊招生类型要求。
1.“思想政治骨干计划”申请条件:
1)应聘者须为高校在职思想政治工作者和党务骨干(专职辅导员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截至报名之日,学生应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硕士学位,本、硕士专业学习不限。
3)申请者需经学校思想政治(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经所在省委教育部门审核批准。
4)申报“思想政治骨干计划”的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5)申请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终止协议)。
6)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和心理学(0402),其他专业不接受。
2.“青年干部计划”申请条件:
1)必须是少数民族,汉族候选人不予录用。
2)毕业后,根据迎新协议在迎新单位或地区工作(协议在校期间不允许终止)。
3)仅招收以下四个专业: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03化学、0705地理学,其他专业不接受“少干部计划”,原则上每一级学科限1人,如无合格学生,将调整招生计划。
3.教育学博士专业学位要求:
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045171)招聘硕士以上学历,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成绩可观,研究能力强的中小学教师。
学生发展与教育招收专业(045172)为: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相当成绩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045173)招聘到具有硕士学位、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
国际中文教育专业招生对象(045174)为:具有硕士学位,人文素质良好,具有扎实的汉中文化基础,3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汉语和中国文化基础,从事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工作。
5)上述人员范围之外的应聘者暂不予录用(如高校、教育行政机关专任教师、地方教育科研院(所)工作人员等)。
6)申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在校期间不允许终止协议)。
7)报名期间,单位人事部门须出具并提供证明材料
工作经验年限证明(3年或以上)。
同意申请的证明(雇主同意申请教育博士课程的证明)。
任职证明(符合申请领域要求,如教育领导管理:科长、副主任、学校办公室主任等); 例如,学校课程与教学:中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 如学生发展教育:学校副书记、支部书记、辅导员等)。
4)其他要求。
1.现役军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凡在国外或境外高校正规课程取得的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学术研究服务中心认证,注册时须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3.博士生必须符合各招生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注册过程
“直学博士生”的注册在“升免”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科研招聘网”)进行。 硕士生、博士生的申请和“申请-考核”制度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网上报名。
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29日为学位博士生(含已完成硕士、博士)注册期。
2024年3月1日至3月25日专业学位博士生(Doctor of Education)的注册期限。
考生确认符合我校招生和导师招生要求后,即可登录“研招网”(完成注册并按要求缴纳费用(200元)。 未按时在线申请、缴纳费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无效。
2)提交材料(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
1.《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注册申请表》和《思想道德评价表》。
2.申报“思想政治骨干工程”的考生,需提供《高等学校在职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骨干资格考试表》复印件1份; 申报“青年干部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报名表》。
3.“专家推荐”2份(两位专家各1份)。
4.6份以上《硕士学位课程习成绩单》和1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无学士学位者除外)。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出版或出版**、书籍、教科书和科研成果目录。
7.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
每份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教育人员,提供硕士、学士或大专毕业证书; 为非硕士学位教育工作者提供本科文凭)。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考试不合格者)。
8.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
学历证书(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研究生院(系、室))颁发的应届硕士学位证书1张;
学生证复印件1份;
教育部学籍核查报告(学籍考试不合格者)。
3)申请资格初审(2024年4月13日-4月15日)。
各招生院校根据各选拔办法的申请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或测试(教育学博士和思想政治骨干笔试),并公布成绩名单。 初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环节。
六、评价和评估
2024 年 4 月 16 日至 19 日各学院将按照实施细则对考生进行考核,确定推荐录取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招生学院将根据各种选拔方式的申请条件,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不得有歧视性条件,不得有违反“破五”精神的独有条款,不得以科研成果和外语成绩4、6级为门槛限制考生报考。 学院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及时公布审核结果。 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被允许进入考核环节。
各学院根据本校博士生招生文件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博士考核选拔工作。 申请人将通过笔试、面试、硕士学位评审**专家评审或发表**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学科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趋势的掌握程度,以及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学术潜力和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教育学博士和思想政治骨干特聘研究生首先进行笔试(考试科目和内容由学院确定,原则上设置综合科目进行笔试考核,分数不超过300分),考核结果确定后再进行综合考核,进入复试名单。 拟招生名单将在3个工作日内公布,并于4月22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七承认
1)本校按照“德、智、体能、艺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质量保证、偏缺不滥用”的原则,对招生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2)博士生按习风格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博士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内全日制、习在校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博士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全日制学术习的研究生。 博士生毕业后,按照国家和我校的有关规定,颁发相应习的毕业证书。 学术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学生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
目前我校博士生习模式为全日制,如有其他变化,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3)博士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从非定向就业博士课程毕业时,将采用研究生和雇主之间的“双向选择”来实施就业目的地。 定向就业博士生毕业后,返回定向单位就业。
拟被录取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移送我校(有单位的申请人须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劳动合同关系); 有意被定向录取的考生,不得转让人事关系和档案,应在录取前分别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聘用合同(在校期间不得终止协议)。 如果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上申请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必须在入学前提交情况说明。
(四)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24年第3号)、《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取消乙型肝炎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室2号、 2010)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患者肝功能异常具体判定标准的信》(教学部2024年第22号)。体检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参赛资格。 如果体检存在舞弊行为,导致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按规定退学,习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八、奖学金和住房
为激发研究生教育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持续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完善研究生奖助制度,努力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以学校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3000元/人/年。
2)实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著,德、智、体、艺、劳全面发展的研究生。 每人每年奖励30000元。
3)设立研究生综合奖学金和个人奖学金。博士生。
一、二、三等优秀学术奖学金分别给予18000元、14000元、10000元资助。 符合奖励条件的一年级博士生将直接考核博士研究三等综合奖学金。 同时,为完善德育体制机制,鼓励研究生全面成长为人才,学校设立了优秀品德奖、学术研究奖、劳动实践奖、就业创业奖、文体优秀奖等个人奖学金。 以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4)学校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源,设立专项奖学金。
5)学校为研究生设立了“三助一助”岗位,为有课余时间的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
6)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不断激发研究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海外交流资助计划等资助项目。
2024年,学校计划为各类研究生发放共计8000万元的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住宿按公寓管理(寝具自行解决),住宿费如下:
2人医生室:1200元/年;
九、基本学制和学费
1)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
2)申请考核制度的博士生基本期限为4年。
3)硕士、博士生基本学制为6年制,基础学制有2+4和3+3两种模式,其中,硕士、博士生若选拔为二年级硕士生,则在第三学期9月完成硕士、博士继续学习考核, 第五学期转入博士生,基本学术体系为2+4模式;从硕士三年级学生中选拔的博士生,在第五学期9月完成硕士、博士继续学习考核,开展博士研究,第七学期转入博士研究生,基本学术体系为3+3模式。
4)最长学习期限为基本期限+3年。
5)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博士生可以提前毕业。
学历习、博士生均为全日制,学费每年10000元。 教育学博士习为全日制,学费每年10000元。
国家出台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按物价局记载的金额执行学费标准。
十、违规处理
1)博士招生考试中存在违规、舞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目前在校学生,通知其所在学校,其所在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候选人,通知候选人所在单位,由候选人所在单位视情况给予党纪、政治纪律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将考生在博士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记录在国教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中。考生考试违规记录数据在报考数据库的同时,应当向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告,再报告教育部。
3)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在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责任。
4)在招生工作中,严禁招生单位内任何部门或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为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对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
5)招生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违反规定的责任。
十
1. 其他
1)博士招生考试使用的试题(含分题)在解封使用前,应按头等事项进行管理;答案和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级别管理,考试结束前和使用结束前按国密级别管理。
2)博士生在培养过程中被招生单位确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的,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可按硕士学位模式进行培养。招生单位应当及时将该学生的有关信息报省学籍管理部门审批,将其博士生身份转为硕士研究生身份。
3)考试前登录我校**(查看招生说明书,核对详细说明、报名流程及申请条件,并仔细核对我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所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无论任何环节,均不予考核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因申请博士学位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如受此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考生如同时被我校及其他高校录取,须提前告知我校相关情况,否则,如因多所学校同时报到影响考生正常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6)学历博士学位的录取类别原则上为非定向就业,博士学位的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6)我校招生计划在职人员比例不超过招生指标的10%(不含骨干计划、思政专题项目和教育博士)。
7)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
8)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各招生单位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我校2024年博士生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