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国家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建设国家综合计算网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创新算力协同机制。 支持在国家枢纽节点区域使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 开展国家枢纽节点内部和间算力协同试点,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提高数据中心集群供电便利性,充分利用数据中心闲置时间的电力资源,降低功耗和算力成本。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
关于“东数西算”项目的深入实施
加快实施国家综合算力网络建设
发展和改革资料 2023 年第 177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算力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一种新型生产力。 算力网络是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设施,可通过网络连接多源异构、海量泛在算力,实现资源高效调度、设施绿色低碳、算力灵活供给、智能按需服务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国家综合算力网络,以算力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 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以算力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充分发挥国家综合算力网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国家枢纽节点”)的引领作用,共同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形成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发展的力量, 并协调通用算力、智能算力和超级算力协同计算,
(二)基本原则。
科学布局,有序发展。 加强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等多种计算资源的科学布局,提高国家枢纽节点各类计算资源的综合供给水平。 引导各类算力向全国枢纽节点集聚,原则上不得在全国枢纽节点外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坚决避免区域间盲目无序竞争。
应用至上,效率驱动。 充分挖掘重点行业算力需求,盘活现有算力资源,加强新型算力建设需求引导,探索异构异构算力资源并网调度技术方案和商业模式,加大低成本、高质量、易用算力供给,有效提升算力资源整体利用率。
东西方联动,融合创新。 坚持有前途与有效市场相结合,建立东西向联动机制,大幅降低东西数据传输成本,有效解决海量数据传输的技术障碍,探索东中西部地区算力市场交易结算机制,加强算力与数据、算法的融合创新, 走中国特色算力网络发展道路。
绿色、低碳、安全可靠。 充分发挥风能、太阳能、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优势,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数据中心绿色电力使用比例,提升绿色算力供给水平,进一步加强计算基础设施自主保护水平,确保计算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三)建设目标
到2024年底,形成包容、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逐步完善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加速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集聚, 而全国枢纽节点区域各类新增算力将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全国枢纽节点算力资源利用率将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示范区已初步实现1ms时延城市算力网络、5ms时延区域算力网络、20ms时延跨国枢纽节点算力网络。 算力与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 用户对各种算力的易用性显著提高,成本显著降低,国家枢纽节点之间的网络传输成本大幅降低。 算力网络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安全可靠,以组网化、普惠化、绿色化为特征的算力网络高质量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2、统筹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的一体化布局
(四)推动多异构算力融合发展
坚持需求驱动、应用导向,加强对数据中心整体货架率较低的地区规划引导,显著提升通用算力资源利用率,加快智能算力资源供需平衡,有效促进超级算力资源的便捷易用。 加强新型计算基础设施体系设计,建设涵盖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级计算的融合计算中心,促进不同计算精度的计算资源和服务有机协同。 引导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以更加灵活的建设和运营方式应对算力市场需求的快速迭代,推动智能计算、高性能计算等算力资源综合应用。 提高智能算力在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适应能力,增强计算密集型和数据密集型业务的算力支撑能力。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牵头,各地区有关部门负责)。
(五)加强各类计算资源科学布局
强化“东数西算”规划布局的刚性约束,原则上不得在国家枢纽节点外新建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进一步推动各类新型算力向国家枢纽节点集聚,将国家枢纽节点打造成为国家算力高地。 各区域要利用就近国家枢纽节点的计算资源,实现“东数东算”、“西数西算”“东数西算”协同推进。 针对风能、太阳能、水电等清洁能源丰富、区位优势突出、产业基础良好的非国家枢纽节点地区,支持区域内高效、低碳、集约、循环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中高时延业务需求。 积极推动AI模型训练与推理、机器学习、渲染、离线分析、存储与备份等业务向西东迁移。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
6)提升普惠易用算力服务水平。
完善算力服务平台建设和数据采集机制,加强市场供需对接,大幅降低算力成本。 鼓励建设集通用计算、智能计算、超算资源于一体的算力服务平台,加强多元算力的互联互通和统一服务,推动算力智能供给、调度、使用、结算,逐步建立即用、灵活配置、按需收费的计算服务新模式。 研究制定算力并网标准,促进算力服务标准化、普惠化,提高算力资源易用性。 建立全国枢纽节点专用网络传输计费机制,采用弹性带宽、任务业务、数据快递等创新模式,降低单用户全国枢纽节点之间的网络使用成本。 推动国家枢纽节点算力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机柜租赁、包年、包月等长期租赁模式向按量付费、按量付费等短期租赁模式转变,满足多元化市场需求,大幅降低算力成本,提高中小企业算力使用便利性。 (各区域各部门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统筹东、中、西部地区算力整合协调
(7)提高算力网络的传输效率
加强国家枢纽节点一级骨干节点功能定位,加快建设国家枢纽节点内部、国家枢纽节点之间、国家枢纽节点与非国家枢纽节点之间的确定性、高吞吐量网络,构建高速、泛在、安全可靠的算力传输网络。 鼓励和支持电信运营商和产业链企业发展新型算力网络,加快跨区域、多层次计算高速直连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算力网络深度融合,加快计算网络协同编排调度、算力池化、跨架构部署等先进技术的部署和应用。应用、SRV6、智能无损网络、400G 800G、全闪存存储、全光网络。在“东数西算”工程中积极推动低时延、高带宽、低抖动的新兴网络技术应用,打通国家枢纽节点与非国家枢纽节点之间的主网通道。 稳步有序推进全国枢纽节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提升网络传输性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
8)探索计算网络协同运行机制。
在算力需求大、产业实力较强的东部、中部地区,探索城市算力网络建设,实现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与城市算力需求的高效匹配,有效降低算力使用成本。 支持专业算力网络运营商培育,加强算力和网络在运维全过程的运营管理,探索统一计量、统一计费、统一交易、统一结算的标准体系和算力网络协同运行机制,打造高效供给的算力服务新生态, 调度机制和智能操作。(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构建跨区域算力调度体系。
建立跨区域算力资源调度机制,构建立体联动算力调度体系,促进东中西部地区算力资源供需平衡。 充分利用国家枢纽节点的计算资源,在国家枢纽节点之外链接中西部地区的绿色能源调度,丰富各地区的计算资源。 鼓励点对点“结对”方式,推动西部国家枢纽节点与东部中部地区算力需求旺盛的城市协同调度算力。 探索建立跨区域算力调度、网络传输、算电一体化、运营服务、交易结算、收益分配等协同机制,为建立全国一体化算力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结合东西部算力供给的实际情况,实现算力资源的市场化、高效配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统筹算力、数据、算法的融合应用。
(十)推动算力、数据、算法融合发展
充分利用国家枢纽节点的算力资源,提升数值、文字、图文、图像、音频等多类型数据的多样化处理能力,有效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大幅提升数据供给质量。 建立健全算法开发利用机制,积极开展大模型创新算法和关键技术研究,提高数据分析能力,降低大模型计算算力消耗水平。 探索构建多源异构数据统一识别编码体系,开展跨区域、跨行业、多源数据识别互认,推动数据流通系统与算力支撑体系协同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行业数据与算力协同应用。
为算力产业营造生机勃勃的生态环境,针对科、政、财、工、交通、卫生、空间地理、自然资源等算力需求旺盛的行业实际需求,积极打造低成本、高质量、易用的行业算力供应服务。 依托国家枢纽节点布局,对行业特色突出的数据集群进行差异化协调布局,推动行业数据要素有序流通,打造一批涵盖算力利用、数据开发等覆盖的行业数据应用空间,服务行业大模型的基础实验和商业化应用。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构建可信计算网络环境。
利用国家枢纽节点的计算资源,积极应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技术,促进不同主体之间安全可信的数据共享、交换和流通交易。 推动各级各类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利用国家枢纽节点计算资源开展数据流通应用服务,推动数据要素关键信息上链登记、证据存备份、溯源等。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算力与绿色能源整体融合。
(十三)推动数据中心节能降耗
持续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加强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开展数据中心能耗监测分析,优化数据中心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效率。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手段,支持高耗能、低效数据中心的整合改造,加强废旧服务器和电子设备的无害化处理,提升计算废弃物绿色化、循环化水平。 推动数据中心用能设备节能减碳改造,推广液冷等先进散热技术。 优化数据中心负载运行时间,提高数据中心对等负载的灵活调整和响应能力。 推动数据中心备用电源绿色化。 加强全链条节能管理,严格审查和督促节能,提高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率。 (国家发改委、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地区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创新算力与电力协同机制
支持在国家枢纽节点区域使用“源-网-荷-储”等新型电力系统模式。 开展国家枢纽节点内部和间算力协同试点,探索分布式新能源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提高数据中心集群供电便利性,充分利用数据中心闲置时间的电力资源,降低功耗和算力成本。 鼓励数据中心探索碳汇互认和解,推进东西部国家枢纽节点碳汇补偿试点。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
6、统筹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的融合
15)完善计算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水平,创新数据中心容灾建设,形成可靠稳定的算力布局。 构建自主创新技术供给能力,强化国家枢纽节点自主防护能力,统一应急响应、统一安全监控、统一运行监控,构建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措施,实现集群内“可知、可视、可管、可控、可追溯”的网络和数据安全,推动构建国家算力网络基础安全服务保障平台,打造一体化安全服务能力。构建网络和数据攻防演练范围,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区域网络和数据攻防演练常态化,加强网络稳定性监测,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进一步提升非国域中心节点的自主防护能力,构建符合当地条件和需求的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平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构建促进发展、保障安全的机制。
搭建算力网络安全应用技术试验场,加快新技术的迭代和创新应用。 构建算网风险预警体系和评价指标,建立健全算网安全风险研究判断、防控协调、防范化解机制。 构建覆盖计算基础设施安全、云平台、容器、应用、运维的全栈防护体系,提升风险实时告警、分析、处置、溯源能力,保障云平台和云租户安全。 党政机关云平台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服务应当支持云平台建立健全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的安全检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机制。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保障措施。
17)加强统筹协调。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托推进新基建协调机制,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能源局,加强“东数西算”工程统筹推进,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统筹运用先进力量和市场机制,构建国家综合算力网络体系,及时研究拓展国家枢纽节点起步区域范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计算基础设施的建设、应用和安全防护,明确发展定位、实施路径和具体措施,加快实施。 (各区域各部门及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创新政策激励。
支持产权清晰、运行状况良好的绿色数据中心集群、输电网络、城市算力网络、算电协同等项目,探索在基础设施领域发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 建立东西部算力联建规划,依托国家枢纽节点,针对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区打造算力“飞地”。 鼓励向中小企业发放算力券和运力券,补贴和降低企业算力综合使用成本。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共性技术研发。
探索建设国家综合计算网络样机技术试验田,加强计算网络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产学研各方开展计算网络共性技术研发和试验推广。 探索新的研发模式,集聚高端技术力量,建立国家计算网络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增强国家战略科技实力。 积极开展分布式算力并行调度、异构算力调度等关键技术,培育算力产业生态。 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作用,推动算力调度、算力结算等领域的标准规范制定和推广。 (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网信办牵头,各地区有关部门负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数据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12月 25, 2023.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