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将负责“追尾”和在斜坡上伤害他人?如果滑雪摔倒受伤没有及时送往医院,如何划分责任?现在是冬天,是尽情享受滑雪的热门选择。 但是,滑雪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存在一定的危险性,每年都会发生许多事故。
为有效提升滑雪参与者的风险意识,让大家体验冰雪运动的魅力,12月19日,昌平法院召开滑雪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发布六大典型案例,为广大滑雪爱好者和企业管理者带来“滑雪法律攻略”。
数据显示,在昌平法院2024年至2024年审理的滑雪相关纠纷案件中,90%以上的碰撞、跌倒侵权纠纷得到处理,超过半数的滑雪场被判定为责任人,初次受害人比例较高,受害人举证维权困难是近期滑雪纠纷案件较为突出的特征年。
斜坡上也有“交通规则”。 会上,党组成员、昌平法院副院长潘友廷指出,一些滑雪者缺乏预防意识,随意选择与自身能力不符的中高水平滑雪坡道,甚至为了追求刺激而不佩戴滑雪护具。 一些滑雪者还存在争夺坡道、盲目超车等违反运动安全规则的行为,这些都是滑雪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昌平苑在此提醒广大滑雪爱好者,尤其是初学者,应做好安全功课,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滑雪场,聘请专业教练指导。 运动前正确使用滑雪装备和防护用品,运动时选择合适的滑雪路线、滑雪速度和滑雪方式,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此外,滑雪运动中意外伤害的发生是瞬时的、多诱发的,如果意外发生事故,除了积极处理外,还应保留现场图像、滑雪场门票、诊断证明等证据,以备后期维权需要。
会上,小汤山法院院长冯玉国、小汤山法院法官穆守成分别报告了6个典型案例。 其中一起因滑雪者摔倒受伤未及时获救而引发纠纷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案中,某 刘某表示,教练发现他长时间摔倒,要求家人寻找救援人员,而滑雪场的现场监控设备没有到位,他没有在第一时间给予规范化治疗,也没有登记救援,但滑雪场对此并不认同。 刘某随后起诉法院,要求滑雪场赔偿医疗费和损失工作费20多万元。
经审理,昌平法院认为,在刘某接受一对一滑雪指导期间,滑雪场负有与保障初学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相适应的注意义务。 事故发生后,滑雪场开展救援,表明其知悉事故并应合理预见到事故存在一定利害关系,但滑雪场并未主动对事故进行登记,也未适当保留事故发生时的监控**。 考虑到夜间滑雪场地有限,刘某表示,教练长时间倒地后才过来,派人去找救援人员是合理的,而不是救援人员主动去寻找救援。 法院综合考虑了运动本身的风险以及双方对涉案损害的因果关系等因素,判决滑雪场应赔偿刘某20%的损失,刘某应承担80%的损失,最终判决滑雪场应向刘某支付各类费用共计45324元44元。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必须规范滑雪场的管理。 常平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尹海平主持通报并作提醒。 对于滑雪场,昌平法院还要求经营者和管理者取得经营高风险运动的许可,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场馆和配套运营设施,为滑雪者提供充分的指导和培训。 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配备专业医疗救援人员和救援设备,设置监控摄像设备和安全人员负责日常巡视,发生事故及时响应,积极履行救援保障义务。
扫描上面的***,查看典型案例。
供稿人:昌平苑。
*:王玉新。
编辑:林小平、郭瑾。
评论:王芳。